10.4.5 材料与施工要求

10.4.5 材料与施工要求

旧道面板破除后,便可进行基槽开挖作业。基槽开挖时,新、旧道面交界处应做成斜坡。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开挖标高,防止超挖或欠挖。

1)土基

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适当预留虚高)后(若道面表面以下1m范围内,粉土夹层较薄,下面为天然沙砾层时,基槽至沙砾层即可)。挂线人工平整表面,然后碾压,碾压应在土基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应由边缘向中央进行,每次碾压应重叠15cm左右。碾压时,如土基出现“弹簧”现象,应立即停止碾压,进行翻修晾晒,或换土处理。土基质量要求每500m2左右取一点,且每一修补段测点数不少于2点,各点的密实度不小于98%。

2)砂砾石基层

沙砾石颗粒应坚硬,不含石灰块、土块、草根等杂物。

沙砾石的技术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执引。

基础厚度大于20cm时,应分层摊铺。

虚铺厚度一般为压实厚度的1.2~1.3倍,摊铺时应打桩挂线控制虚高和平整度。桩在纵横方向上的间距以8~10m为宜,不得大于10m。

摊铺的砂砾石应均匀一致,无粗细颗粒分离现象。

砂砾石按要求摊铺好以后,可开始洒水碾压。用水量应使砂砾石全部湿润又不致造成发软为宜。碾压要求12t以上压路机碾压轮迹深度不大于5mm。

3)找平层

找平层用粗砂或石屑等材料,厚度不大于2cm。在立模后,再在模板内摊铺找平砂层,并洒水湿润,用平板振动器拍实。

4)水泥混凝土

(1)水泥。水泥采用不低于42.5号等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其物理和化学成分符合国家有关水泥标准。为了防止碱-集料反应,应选用含碱量小于0.6%的水泥。水泥进场时必须附有质量检验报告,并按此对其品种、标号、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

(2)砂。宜采用细度模数3.7~3.1的粗砂或细度模数为3.0~2.3的中砂。砂中不得含有石灰块、土块、草根及其他杂物,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砂中硫化物(以SO2计),含量按重量计不大于10%;云母含量按重量计不大于0.15%。

(3)石料。水泥混凝土的粗骨料采用破碎的卵石,最大粒径不超过37.5mm(方孔筛)。可采用4.75~19.0mm和19.0~37.5mm两级配集料。

石料的压碎值指标:水成岩为≤9%,火成岩≤18%,石料软颗粒含量(按重量计)不大于5%,针状、片状颗粒含量(按重量计)不大于15%。

(4)水。一般饮用水均可使用。工业废水和含油、酸、碱及其他杂质的污水严禁使用。

(5)质量标准。水泥混凝土强度以抗弯拉强度为主要指标,以龄期28d,150mm×150mm×550mm(或600mm)的小梁试件的抗弯拉强度不小于5.0MPa为检验标准;以抗压强度为次要指标,利用弯拉试件的断头进行检验,不小于30MPa。

试件组数:每浇筑300~400m3混凝土同时制作2组抗弯拉试件,一个浇注部位不足300m3时,也须做2组抗弯拉试件,龄期分别为7d和28d。每浇注1000~2000m3混凝土时增做1组试件,龄期为90d或更长,作为检查后期强度并留少数供验收时用。施工后期,如用料无变化,可视质量稳定情况龄期7d的试件可少做或免做。

道面表面粗糙度用填砂法测定,为0.4~0.6mm。

有关质量检查标准如表10-3所示。

表10-3 质量检查标准

其他有关施工要求和质量评定标准按《军用机场场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B1112-2004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填缝料。填缝料采用聚氨酯,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10-4要求:

表10-4 填缝料技术要求

对新浇筑的混凝土板,灌缝原则上越早越好,最好在完成切缝、养生道面干燥后进行。旧道面的灌缝,应在清缝完后立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