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骨折的救护

四、骨折的救护

骨折分没有伤口的闭合性骨折和有伤口、有肌肉断裂甚至断骨暴露于伤口外的开放性骨折两种。

一般的四肢闭合性骨折可用木板、竹条等代替夹板为伤者进行固定,原则是让骨折处保持稳定。要先固定骨折的近端,后固定骨折的远端;夹板必须扶托整个伤肢,骨折上下两端的关节均须固定住;要在夹板和肢体间垫上毛巾、软布后再用绷带或布条把伤肢绑上;绷带、三角巾不要绑扎在骨折处。在没有固定的情况下不可随意搬动伤者;搬运时,不能让骨折处有丝毫移动。

开放性的骨折要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再进行骨折固定,此顺序绝不可颠倒。若出血量大,必须在上臂或大腿上方用带子扎紧,每20分钟解开带子放松2分钟,直至血止住。若骨折是在非四肢的部位,要用手掌压住血管的上部靠近心脏的部位,阻住血的来源,直至血止住。对骨折端暴露于伤口外的,为避免感染,可用干净的手帕、毛巾覆盖后再予以固定。

对脊椎骨折的伤者一定不要随意搬动,应就地固定;如不得不移动,一定要多人配合,将伤者平托起,注意保持伤者腰部和腹部的平稳。颈椎骨折时,可用衣服卷起绕在伤者颈部,帮助支持颈部的受力;移动时,需有人捧住伤者的头防止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