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改革

三、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改革

制定科技体制改革的“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进行了全面规划,提出从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建立高效研发组织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4个方面着手,制定健全科技创新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组织体系、深化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等18项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为促进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提供动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在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大力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大力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多元化资金投入等方面共26个重点领域发力,系统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国资委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更大力度激活创新资源、激励创新活动,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在全国推广的第一条就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前期,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的股权激励在部分省、市有试点,可以将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主要为无形资产,在混合所有制的背景下,一些科研院所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推行股权激励方案。战略投资者参股方面,先后创投、国资等作为战略投资者以及合作伙伴进行投资,吸引他们继续投资组建新公司,形成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经营层和技术骨干持股方面,主要是通过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让员工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共享成果。配合着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样一来,员工通过现金入股,即某项科技成果在转化时,院所、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公司必须以一定比例的现金形式入股,使3方均产生实实在在的资金成本,以提高3方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同时,依据政策允许科技人员通过无形资产入股,将科技成果作价评估,按照政策要求比例分给个人。(https://www.daowen.com)

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同时推动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党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人才顺畅流动机制、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改革和24条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