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法律规定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概念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法律特征
1.体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破坏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又损害了注册商标商品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同类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我国对商标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给予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其商标,不得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本罪行为人明知某商品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牟取私利,既违反了国家的商标管理法规,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又侵犯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商标和商标专用权,对于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品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在侵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观方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所谓销售,是指售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行为既可以是批发,也可以是零售;既可以是代销,也可以是贩卖。销售金额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认定这一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行为人必须有销售行为;第二,行为人销售的必须是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而且这种商品上所贴附的是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三,行为人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是他人所生产、提供的,而不是销售者自己所生产的。如果行为人在自己生产、加工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然后拿到市场上去销售,构成犯罪的,应按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理四,行为人的销售金额必须是数额较大。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根据2004年《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3.体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切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和自然人。这里的“单位”应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的“自然人”应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无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
4.观方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解释》中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为: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是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按照上述有关个人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的3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