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利用电子物证检验技术可以发现、识别、提取、存储、分析和鉴定电子设备中的电子信息,以此来揭露和证实犯罪。电子物证的检验结果,对案件的调查内容有很强的依赖性,从网游“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就可以看出,侦查人员要对根据案件调查中的关键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电子证据提取和检验。另外,对于电子物证检验工作来说,要想更好地为办案服务,必须对检验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为此,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中,首先要科学地提取和保存检材,防止检材遭到破坏,以至于影响到检验结果的真实性;此外,还要使用科学的检验方法、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持续提升法庭认定电子物证检验结果的采信率。
【注释】
[1]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http://www.nipso.cn/onews.asp?id=11394.
[2]戴蓬:《经济犯罪侦查对策新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3][日]北川善太郎:《网上信息、著作权与契约》,《外国法译评》,1998年第3期。
[4]胡振辽:《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学》,群众出版社,2008年8月,第161页。
[5]肖琼:《论经济犯罪的证据搜集[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6]孟凡民、张剑寒:《网络犯罪侦查取证措施探析》,《信息网络安全专题研究》,2010年第11期。
[7]公安部教材编审委员会:《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群众出版社,2010年,第8~9页。
[8]丁军平、蔡皖东:《面向p2p特定信息的主动监测模型研究》,《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11年第47期,第27页。
[9]丁军平、蔡皖东:《面向p2p特定信息的主动监测模型研究》,《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11年第47期,第27页。(https://www.daowen.com)
[10]“私服”是“私设服务器”一语的简称,有时也用来指代私设的服务器本身“私服”相对应的词语是“官服”,即“官设服务器”的简称,指由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软件运营商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的行为。本文所述“私服”,主要指营利性私设服务器;非营利性私设服务器虽然可能涉及民事侵权,但不以营利为目的,故不在本文所要考察的范围之内。
[11]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的司法鉴定法关司法鉴定方面的法律规定散见于3大诉讼法及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之中成实践中鉴定机构的设立条件无统一规定。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做出若干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相关决定补了我国关于司法鉴定制度的这一法律空白。但关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在该《决定》中仍没有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的司法鉴定制度只能借鉴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
[12]张书乐:《游戏私服千万暴利下的侵权之殇》,《法人》,2011年第9期。
[13]美国《版权法》只对源代码的文字性质的内容进行保护,而不保护网络游戏源代码的功能。
[14]吴丹、莫海:《检察院电子物证检验工作模式探索》,《信息与电脑》,2015年第7期,第38页。
[15]陈增旺:《电子证据的采集与鉴定》,《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第58页。
[16]陈天:《当前电子物证检验工作探讨》,《现代商贸工业》,2012年第19期,第163页。
[17]Tor是一款匿名访问网络的软件。用户通过Tor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匿名交流。为了实现匿名目的,Tor把分散在全球的计算机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加密回路。当你通过Tor网络访问互联网时,你的网络会通过多台电脑迂回发送,就像洋葱包裹其核心那样掩饰你的网络活动;信息传输在每一步都被加密,无从得知你所处位置和信息传输目的地。
[18]Rootkit是黑客用来在一个目标系统中非法获取系统的最高控制权限的成套软件工具,通过隐藏正在运行的程序、文件或者系统数据,使受害者无法知道他们的而系统正被入侵。
[19]刘品新:《电子证据的关联性》,《法学研究》,2016年第6期,第1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