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软环境建设现状
习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与此同时,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去年中美贸易摩擦磋商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中美双方的共识在不断增多,原因不难理解:知识产权保护是任何一个创新发展国家的“刚需”。
当前,辽宁省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和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辽宁省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近年来,全省上下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实现了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开创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新局面。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稳中有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价值加速实现。2018年全省3种专利申请量65686件,同比增长31.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25476件,发明专利授权量7176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386件。2018年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37505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8.58件,同比增长12.7%。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搭建起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平台。在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10所大专院校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3所科研院所建立了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并在东北大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设立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中心。高等院校技术市场交易非常活跃,2018年,全省转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7021项,省内转化3774项,省内转化合同额15亿元。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499亿元。
但是,单纯做好自主创新还不够,还须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方面,辽宁也将重视度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线。《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辽宁省政府令第317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保护办法深入贯彻总书记“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求,是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性政府规章。该办法突出了严格保护,规定了惩戒措施,体现了操作性;规定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和骗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和奖励等5种情况下,3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资助和奖励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活动,并计入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联合惩戒。依托“互联网+”,破解网上侵权执法难题,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https://www.daowen.com)
在刑事司法保护方面,2018年辽宁省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了3大攻坚专项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了以重点领域、区域整治、源头窝点为工作重心的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春雷行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托“云端系统”通过自侦案件情报扩线,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破获了一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二是开展了揭示和打击假药犯罪黑色产业链的“云鹊行动”。各地市公安经侦部门通过情报信息的分析、经营,对假药犯罪的全要素、全链条进行数据化描述、动态化追踪,开展三波次的打击假药行动。三是开展了打击涉烟经济犯罪集中行动,我省各地充分调用本地情报资源手段,紧紧围绕“云端”系统部署打击应用中的涉烟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全面落地对本地犯罪嫌疑人及其窝点并进行波次收网,取得良好的打击成效。一年中全省经侦部门共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83起,破案1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人,涉案总价值12028.3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26.84万元。此外,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紧密结合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建设工作,积极谋划,开展了以保品牌,保专利、促创新为目标的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亮剑2018”专项行动。在护航本地企业发展中,辽阳市公安局破获我省今年以来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有效地维护了本地被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中,抚顺、本溪两地公安机关联合侦破了一起横跨辽宁、广东、广西等十余省份,涉及美国、法国等九个国家的170余种品牌的特大销售假冒“抗燃油”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德国卡尔倍可公司在辽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彰显了公安经侦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决心和能力。
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历史性重构,辽宁省也顺利完成知识产权机构改革任务,实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效能。但是,伴随着辽宁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进一步加强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调查显示,目前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类似沈阳五爱市场、海城西柳服装市场等省内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相对滞后;二是一些给予优先重点支持的相关企业自身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没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上投入不够,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认识低下,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三是在支持优势产业“走出去”方面,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工作尚显不足;四是部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内部监管机制依然落实不到位,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手段单一;五是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建设方面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