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证据体系

二、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证据体系

在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为达到认定犯罪的目的,应根据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要件,重点收集犯罪嫌疑人“复制发行”“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据。而对于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来说,其“复制发行”和“以营利为目的”的表现都是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这就对侦查人员的电子证据的取证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实在网络上通过下载来实现对文件及其内容的复制方式,与传统复制方式相比,虽然在形式上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其实质特征却是相同的,即复制的实质在于以一定的方式固定作品使其得以再现。而网络环境下“复制”行为的鉴定往往专业性较强,特别是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中的“复制”行为一般需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专业的检验报告。同样,网络环境中的发行手段虽然不同于现实中的发行手段,但都是为了满足用户需求而提供的作品复制件。在网络环境下要获得“发行”行为的证据,侦查人员通常要取得犯罪嫌疑人上传作品时使用或者产生的数据,以及使用付费或免费下载侵权作品的数据。为此,不仅要获取网络权限勘查平台网站,还要利用技术手段浏览犯罪嫌疑人以及相关用户的计算机,再将找到的数据进行筛选,这些侦查工作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而且工作量也非常大,一般都需要网监部门的密切配合。

其次,要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离不开网页和支付平台,犯罪嫌疑人必须通过网页向游戏用户提供游戏作品的浏览、下载、传输并利用支付平台收费,或是通过相关网站发布广告来吸引游戏用户浏览、下载,提高网站的点击率,以高点击率来换取广告收入间接收费来实现营利。为此,犯罪嫌疑人制作网页所用的工具以及模板,维护、更新网站所产生的文件及数据,以及犯罪嫌疑人与广告商之间可能的交流所产生的聊天记录,都可以能证明其“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侦查人员必须及时将这些数据进行复制,固定,作为证明犯罪人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据。下面笔者就以某地发生的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为研究对象,尝试归纳出网络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取证要点。

(一)基本案情

2011年3月,A网络公司发现B网站,宣称可以提供架设A公司研发的“传奇”网络游戏“私服”,B网站已运营7年,非法牟利数额巨大。经A网络公司调查发现,B公司是通过一个支付平台进行收费,这个交易支付平台就设在某市。A公司随即向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举报。警方经初步调查,确认该支付平台是此“私服”侵权行为的网上交易源头,涉案金额高达5.6亿元,涉案人数40多人,警方决定对该支付平台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多方面调查,警方发现这个支付平台拥有员工上百人,经过逐一侦查,发现其中44人有犯罪嫌疑。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有两家公司通过这个支付平台,向网民提供网络游戏“私服”一条龙服务。在充分掌握支付平台的犯罪证据后,警方果断行动,组成抓捕小组同时出击,一举将支付平台总经理唐某、涉案两家公司的相关人员40多人抓捕归案。警方查明,自2008年11月至2011年3月,该支付平台总经理唐某在运营侵犯盛大公司《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的盗版网络游戏的情况下,为盗版热血传奇游戏的运营商提供支付平台、服务器的租赁、代收费、费用结算服务业务等业务,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二)“复制发行”的证据

根据以上案情,该案涉及“复制发行”“传奇”网络游戏的证据主要有三:一是为证明网络游戏“私服”来源,需要提取犯罪嫌疑人在网站下载“传奇”的版本及广告信息;二是最为核心的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11];三是鉴定结论通知书。

(三)“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据

该案“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据较多,主要有以下5项:

1.为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来往交易,需要提取犯罪嫌疑人QQ内财付通的相关信息并进行截屏;

2.为证明犯罪嫌疑人通过QQ进行业务来往,需要提取犯罪嫌疑人QQ内的相关信息并进行截屏;

3.为证明犯罪嫌疑人获利信息,需要提取犯罪嫌疑人电脑中个人获利信息并进行截屏;

4.为证明犯罪嫌疑人获利信息,需要提取支付交易平台对犯罪嫌疑人的支付信息并进行截屏;

5.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涉案和获利金额情况的司法鉴定报告,其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涉案公司通过交易平台为接口商、运营商和代理商进行结算的汇总表和明细表(包括银行、账号、交易时间、金额等);

(2)涉案公司通过交易平台为涉案犯罪嫌疑人结算的分成收入明细表;

(3)涉案公司通过交易平台为涉案犯罪嫌疑人名下的私服运营商进行结算的明细表;(https://www.daowen.com)

(4)涉案公司或者其雇员为不同游戏提供服务器所得的出租/托管收入汇总表和明细表;

(5)涉案公司通过交易平台为其涉案雇员名下的接口商、运营商和代理商进行结算的汇总表和明细表(包括银行、账号、交易时间、金额等);

(6)涉案公司支付平台结算收入、结算支出和毛利明细表;

(7)涉案网络经营游戏“私服”所得收入汇总;

(8)涉案网络经营游戏“私服”从支付平台所得的分成收入明细表;

(9)涉案网络提供游戏“私服”一条龙服务获得的收入明细表;

(10)涉案网络雇员个人获利金额及其在职期间该团伙所得和团伙名下“私服”运营商结算金额汇总表和明细表。

(四)其他证据

1.报案材料;

2.辨认笔录及照片(辨认犯罪嫌疑人);

3.指认照片;

4.调取证据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资料查询卡片(证明涉案公司曾因侵权受行政处罚);

5.调取证据通知书、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涉案公司某地托管服务器);

6.网监部门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证明涉案公司支付平台性质、账目、人员关系等);

7.网监部门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证明机房内犯罪嫌疑人服务器中大量“传奇”私服信息);

8.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犯罪嫌疑人电脑中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