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证据取证分析

第三节 网游“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侦查中电子证据取证分析

网络游戏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网络游戏市场快速增长。在普华永道的《2012-2016年全球娱乐与传媒行业展望》报告中显示,全球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将从2007年的78.97亿美元增长至2016年的313.94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57%。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的统计报告指出,国内网络游戏行业2005年前后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6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销售收入为1100亿元人民币,成为盈利能力最强的互联网经营模式。这期间,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案件与日俱增。其中,最为主要的手段就是私设网络游戏服务器实施侵权活动。由于网络环境以数字技术为依托,对游戏作品进行复制、发行的成本低,效率高,社会危害性大,有效规制网游“私服”类著作权侵权行为尤为迫切。2012年3月14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纳入独立的证据种类,并普遍应用于各类诉讼中。毋庸置疑,在网游“私服”类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电子物证的提取和检验更显得尤为重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