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取证措施

三、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取证措施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在犯罪形态上的共同之处就是作案人必须经过一定的营销网络才能最终获得非法利益,所以,实行团伙犯罪是其必然选择。为此,在排查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通过讯问,深挖犯罪,达到摧毁犯罪团伙的目的。此外,通过对假冒注册商标的营销特点等来分析嫌疑人的活动区域和落脚点,公安机关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生产窝点、批发中心、销售网点及时进行搜查,获取有关犯罪证据。通过侦查已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此时就要采取相应侦查措施,控制和缉拿嫌疑人,及时审讯,并扣缴赃款赃物。(https://www.daowen.com)

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来说,除了以上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一般常用的询问受害人、讯问嫌疑人、搜查、勘验、查询和扣押等取证措施外,对“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难以直接认定的,可以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委托商标主管部门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