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

一、监事

(一)监事的任期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典型例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担任监事的是( )。

A.董事会秘书B.副经理 C.财务负责人D.公司股东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会秘书、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不能兼任监事。本题答案为选项D。

(二)监事的权利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典型例题:

【判断题】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答案】√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