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

四、简答题

1.如何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和勤勉义务?

2.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3.请简述现行《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主要规定,请各回答5项以上,合计不少于15项。

●答案与解析●

一、单选题

1.【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答案为选项B。

2.【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题答案为选项B。

3.【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选项B的说法正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项A的说法正确。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选项C的说法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选项D。

4.【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选项A的说法正确,选项B的说法错误。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选项C的说法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选项D的说法正确。

5.【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选项B的说法正确。修改公司章程;选项A的说法正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选项C的说法错误。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选项D的说法正确。

6.【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选项D的说法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选项C的说法正确。(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B的说法正确。(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A的说法错误,是董事会认为必要,而非董事长。

7.【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本题答案为选项B。

8.【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题答案为选项D。

9.【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本题答案为选项C。

10.【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题答案为选项B。

11.【答案】A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七十七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3)本章程的修改;(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5)股权激励计划;(6)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本题答案为选项A。

12.【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本题答案为选项C。

13.【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本题答案为选项D。

14.【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本题答案为选项A。

15.【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选项A、B的说法正确。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选项D的说法错误。

16.【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题答案为选项D。

17.【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本题答案为选项B。

18.【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题答案为选项D。

19.【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本题答案为选项C。

20.【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所以选项B的说法正确;会议只需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项D的说法正确。

21.【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本题答案为选项C。

22.【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本题答案为选项B。

23.【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本题答案为选项A。

24.【答案】C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选项A的说法正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选项D的说法正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选项B的说法正确。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选项C的说法错误。

25.【答案】D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所以本题答案为选项D。

二、多选题

1.【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题答案为选项A、B、C、D。

2.【答案】A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项A的说法正确。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选项C的说法正确。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项D的说法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选项B为董事会职权。

3.【答案】AB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项A的说法正确。(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选项B的说法正确。(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选项C的说法正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属于董事会职权,选项D的说法错误。

4.【答案】B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本题答案为选项B、C。

5.【答案】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题答案为选项B、C、D。

6.【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选项A的说法正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选项B的说法正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选项C的说法正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选项D的说法正确。

7.【答案】A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选项A的说法正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选项C的说法正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选项D的说法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公司章程,选项B是股东会职权而非董事会职权。

8.【答案】AB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本题答案为选项A、B、D。

9.【答案】AB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本题答案为选项A、B、C。

10.【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选项A的说法正确。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项B的说法正确。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选项C的说法正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选项D的说法正确。

11.【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项A的说法正确。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选项B的说法正确。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选项C的说法正确。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项D的说法正确。

12.【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选项A的说法正确。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项B的说法正确。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选项C的说法正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选项D的说法正确。

13.【答案】ABE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选项A的说法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选项B的说法正确。(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的说法错误。(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的说法错误。(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E的说法正确。

14.【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七十七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3)公司章程的修改;(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所以选项A、B、C、D的说法均正确。

15.【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选项A的说法正确。(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选项B的说法正确。(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选项C的说法正确。(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选项D的说法正确。

16.【答案】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选项A的说法错误。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项B的说法正确。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选项D的说法正确。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选项C的说法正确。

17.【答案】ABCDE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综上,选项A、B、C、D、E的说法均正确。

18.【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选项A的说法正确。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选项B的说法正确。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选项C的说法正确。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上市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选项D的说法正确。

19.【答案】AB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选项A、B、D的说法正确。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4.【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中,财务部经理、职工代表不属于高管,可以兼任监事。

5.【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规定,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7.【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8.【答案】√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三十八条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9.【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10.【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11.【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12.【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14.【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5.【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16.【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所以可以超过三年。

17.【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一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18.【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19.【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0.【答案】×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1.【答案】√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22.【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章程指引》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3.【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因此,在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后,董事可以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简答题

1.【答案】

(1)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2)董事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

(3)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

(4)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5)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6)监事应当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7)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2.【答案】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3.【答案】

(1)董事会职权。《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职权。《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⑥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