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逃出资

三、抽逃出资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典型例题:

【单选题】甲、乙、丙各出资200万元、120万元、18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成立后,甲抽逃了100万元的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甲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

A.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B.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C.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本题答案为选项A。

【单选题】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 )的罚款。

A.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B.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C.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D.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本题答案为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