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与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与置换

(一)专户存放

1.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置换自筹资金

1.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2.置换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3.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典型例题:

【单选题】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

A.1 B.5 C.30 D.50

【答案】C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题答案为选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