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1.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典型例题:

【单选题】《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A.双规 B.拘役 C.撤销职务D.开除公职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6)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前上述的规定处罚。

犯上述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处罚。

典型例题:

【多选题】《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B.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C.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或者其他资产的

D.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E.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答案】ABCDE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选项A的说法正确。(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选项B的说法正确。(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选项C的说法正确。(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选项D的说法正确。(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选项E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选项A、B、C、D、E。

3.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典型例题:

【多选题】《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B.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C.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D.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选项A的说法正确。(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选项B的说法正确。(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选项C的说法正确。(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选项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