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股东的限制性规定
(一)发起人不得转让情形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