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观点的基本理论及其方法

一、发展观点的基本理论及其 方法

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处在不断地产生和灭亡的过程之中。发展是一个古老的范畴,在古代中国和西方的典籍中都有阐述。黑格尔把其提升到哲学层面,成为重要的哲学范畴;马克思、恩格斯吸收最新自然科学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构建起系统的发展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方法。

(一)发展观的形成

发展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在古代中国,《易经》从人们生活经验经常接触的自然界中选取了八种东西,即天、地、雷、火、风、泽、水、山,演绎成八个基本的卦,即乾、坤、震、离、巽、兑、坎、艮,两个一组,错综配合,结果产生64卦和384爻。这种观物取象的观念是对事物变化、发展过程长期认识所取得的结果,是力图对事物发展内在原因进行探索的认识结晶。《尚书·洪范》中记载了一个故事,武王问曾箕子:“上天保佑下民,使大家和谐居住,有没有什么规律性的东西呢?”箕子回答:“我听说从前鲧用土阻塞洪水,违反五行中水的特性,天帝震怒了,不给他洪范九畴,世界的正常秩序被破坏了,鲧也被杀死了。禹继承了鲧的事业,天帝赐给他洪范九畴,才恢复了世界的秩序。”可以看出,箕子以如何治水为例讲述了按事物发展规律办事的重要性。当然,这里有宗教神话传说的因素。列宁曾说:“科学思维的胚芽同宗教、神话之类幻想的一种联系。而今天!同样,还是有那种联系,只是科学和神话的比例不同了。”bc当孔子站在大河边感叹“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的时候,发展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在古希腊哲学中,泰勒斯认为,“大地浮于水上”,水是万物之源,强调水的流动变化性。阿那克西美尼认为,万物因气的凝聚与疏散而生成,气蒸发生成火,凝结变成风,而后形成云,再凝结为水,继之是土,最后变成石头,从这些事物中生成其余的一切。这里不仅以气的凝聚与疏散说明宇宙万物的生成,而且从本原自身的内容中去寻找运动变化的原因。最著名的似乎也是违背常识的是赫拉克里特的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在常识中,黄河永远是黄河,长江永远是长江,人们怎么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呢?这不是违背常识吗?在赫拉克里特看来,作为主体的人的思想和肉体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作为客体的河流中的水和沙石也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所以,感官上看到的同一个人和同一条河流,在哲学认识层面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人已经不是原来的人,河流也不是原来的河流。所以,得出的结论是“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里强调的是万事万物每时每刻都在运动和发展的特性。

黑格尔把发展概念上升到哲学层面来使用,并在其辩证法体系中全面阐述了发展观。恩格斯在评价黑格尔哲学时指出:“黑格尔哲学(我们在这里只限于考察这种作为从康德以来的整个运动的完成的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bd就人的认识来看,真理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只要熟读死记的教条,而是在科学长期发展中获得并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上升的过程。“在哲学认识的领域是如此,在任何其他的认识领域以及实践行动的领域也是如此。”然而,由于黑格尔把发展看作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过程,世界万物只是绝对精神在不同阶段的外化,而最终目的是达到对绝对精神的认识。因此,辩证的方法与僵化的体系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其哲学体系的破产。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的发展观,恢复其辩证发展的革命方面,摆脱曾经阻碍其辩证发展观贯彻到底的唯心主义装饰,构建起唯物主义的发展观。恩格斯指出,“我们重新唯物地把我们头脑中的概念看做现实事物的反映,而不是把现实事物看做绝对概念的某一阶段的反映。这样,辩论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就说,在唯物辩证法看来,客观世界不是彼此孤立和一成不变的事物的简单堆积,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过程的统一体;人的思想作为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也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客观世界和人类思想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规律,不以各种表面偶然性为转移;在世界发展变化中尽管有表面的偶然性和暂时倒退,但前进的总趋势是不可阻挡的。这段话可以说是马克思、恩格斯辩证发展观的经典表述。

(二)辩证发展观的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从本质上说,这个观点指出事物内部各要素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从而构成宇宙万物千变万化的生动图景。列宁曾说:“发展显然不是简单的、普遍的和永恒的生长、增多(或减少)等等。——既然如此,那首先就要更确切地理解进化,把它看作一切事物的产生和消灭、相互过渡。”be应该肯定,列宁为我们研究和把握发展范畴提供了方向性指导。我们要注意的是,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运动和变化概念相比较,发展作为一个哲学范畴,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永恒性、质变性和规律性。

1.发展是个永恒的过程。应该讲这个观点已经是我们的生活常识。然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发展”往往是和“运动”和“变化”在同等意义上使用。所以,要从哲学的高度来理解“发展”范畴,必须与“运动”和“变化”两个概念联系起来,弄清楚三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前提

一般说来,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事物变动不居的动态过程。可以说,运动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所以,就一般含义来说,“运动”和“变化”是同等意义的概念,既包括事物发生的量变过程,也包括事物发生的质变过程;既包括事物上升的、进化的过程,也包括事物下降的、衰亡的过程;等等。但是,二者也有一定的细微的区别。如我们谈“运动”的时候,往往更侧重于表述事物存在的一般方式;而“变化”则较侧重于强调运动中所产生的不同的内容,即事物内外部因素所发生的演变。在哲学史上,运动曾被归结为机械运动,被认为只是数量的增减和机械的移动,并不发生本质性的变化。恩格斯把运动归纳为五种形式,即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社会的运动,大大扩展了运动概念的内涵。

然而,“运动”和“变化”作为高度抽象的概念,并没有直接表达或规定运动、变化的总体性质,更没有指出事物运动或变化的趋势或方向。因此,作为哲学层面的发展概念便应运而生了。恩格斯有一段名言:“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bf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过程是事物发展在时间上的持续和在时空上的延伸,即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是事物自身产生、发展与向其他事物转化的统一。一切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是个永恒发展的过程。

2.发展是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的过程。从世界整体来看,一切事物都处在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历史上的任何东西,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都有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但随着条件的改变,又会丧失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从而转化为其他事物,以此构成整个物质世界生生不息的发展过程。所以,发展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是在概括运动、变化基本特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事物运动的整体趋势和根本方向。就是说,发展是指事物的前进性、上升性的变化,反映着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或者是从一种运动形式中产生出另一种运动形式的过程;特别是指人们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所经历的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无序到有序的过程。

由此可见,发展是一种运动和变化,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运动和变化都是发展,而只有那些上升的、向上的和进步的运动和变化才是发展。当然,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能呈现出直线性,往往在某个时期或阶段出现下降或倒退的现象;但是,从事物运动和变化的总趋势来看,则是上升的、向上的和进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所谓新生事物,是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必然性的、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而旧事物则是指历史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当然,判断一个事物是否是新生事物,其一,不能以其出现的时间先后为标准。因为,新出现的事物不一定就是新事物,出现一段时间的事物也未必是旧事物。其二,不能以其数量的多少、力量的强弱为标准。因为,新生事物在刚刚诞生的时候,往往是数量不多,力量弱小;要判断一个事物是否是新生事物,关键要看其是否具有历史必然性,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3.发展过程具有规律性。把发展与规律联系起来,把自然界、社会和人的思维的一般规律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新哲学的一大贡献。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在充分肯定费尔巴哈是个“杰出的哲学家”的同时,指出其哲学存在四大缺陷,第一个缺陷就是“哲学这一似乎凌驾于一切专门科学之上并把它们包罗在内的科学的科学,对他来说,仍然是不可逾越的屏障,不可侵犯的圣物”bg,说明费尔巴哈没有对自己的哲学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说明哲学作为学科的不成熟性。恩格斯详细阐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改造的过程,指出“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bh,这就为辩证法确立了科学的研究对象。恩格斯充分利用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揭示了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并强调:“自然界也被承认为历史发展过程了。而适用于自然界的,同样适用于社会历史的一切部门和研究人类的(和神的)事物和一切科学。”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最重要的是,恩格斯不仅为历史唯物主义确立了科学的研究对象,而且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我们肯定事物的发展具有规律性。但是,规律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在不同的领域是不一样的,这就必然影响着我们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恩格斯告诉我们,在自然界中,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力量在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力量的相互作用之中;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如老鼠生出来并不是为了给猫吃的。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人所进行的具有自觉意图、有预期的、有目的活动的结果。正是因为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参与,导致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实现方式具有这个本质性差别;这一点不仅直接影响到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也深刻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历史规律的认识。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尽管我们肯定人的活动是有计划有目的的,但“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这是因为,虽然人们“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这说明社会历史发展有着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同时,在社会历史领域里,表面上也要受到偶然性的支配,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bi。所以,我们在研究和探索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必须注意社会规律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告诉我们发展是有规律的,而且告诉我们有哪些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的一般规律;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等等,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从不同侧面进一步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把研究和探索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一般规律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而且从不同的层面构建起科学的规律体系,使哲学史的发展进入全新的阶段。

(三)把握战略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

学习辩证发展观的关键,是把握战略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战略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概念,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战略源自军事理论。中国古代曾将战略称为庙算、谋略、方略、谋划等。孙子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形成战略思想的伟大人物。学界一般认为,第一个提出战略概念并将其明确定义的人是18世纪德国军事理论家比洛(1757—1807)。他在《最新战法要旨》中说:“战略是关于在视界和火炮射程以外进行军事行动的科学。”bj此后,理论界对战略问题的讨论风起云涌,战略的定义也五花八门,并且其研究视野也从单纯军事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管理、领导力等领域,成为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从一般意义上说,战略是指社会主体在普遍竞争的环境中,为实现某种既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谋划,以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策略和艺术。把战略理论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就形成战略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

所谓战略思维,是指社会主体在进行重大决策的过程中,着重从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角度进行思考和谋划的思维方法;用战略思维方法来进行工作实践,就形成战略工作方法。战略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至少有三大典型特征。

第一,着眼于全局性,把全局性与局部性统一起来,勇于抓住机遇发展自己。这是制定战略决策的出发点。战略性思维一定是立足于全局的发展状况的,全局性构成战略思维的基本特性。然而,要制定出全局性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对自己作为全局中的局部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就是说必须具有方位意识。马克思告诉我们,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每一代人走上历史舞台时,都不是随心所欲地、在自己选定的条件下进行创造活动;恰恰相反,人们只能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进行创造活动的;这种既定条件的客观性质,决定着人们必定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不可能脱离这些客观条件而凭主观愿望进行活动。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局部决不是孤立的局部,所谓局部一定是与全局相对应的,一定是全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只有着眼于全局发展大势,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作为局部的发展未来和趋势;只有通过对全局发展状况的比较研究,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发展的优势和劣势,进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设计行动蓝图,确立行动目标,形成实现目标等一系列战略思想,并通过艰苦的实践活动予以实现。可以说,战略性思维一定是全局与局部处于特定关联中的整体性思维。因此,战略性思维往往就是一种全局性思维,也是一种系统性、前瞻性以及创造性思维,是我们在系统地、创造性地思考、规划全局性问题时的思维活动过程。

第二,着眼于长远性,把长远性与当下性统一起来,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战略总是对未来的、长远的一种安排或导向;而未来和长远是从当下一步步发展的;所以,长远一定是在当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当下永远是发展到长远的一个阶段。在进行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当下和未来的关系,往往表现为战略思维和策略思维的关系。战略思维和策略思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战略思维往往着重考虑全局性的、长远性的问题,而策略思维往往着重考虑当下性的、近期性的问题。从这个意义来说,当我们制定策略的时候,必须以全局性和长远性为重,当策略因其局部性和当下性而与战略发生冲突或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战略需要。所以,战略思维和策略思维相比较,战略思维是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的,是决定策略思维的;而策略思维则是服从和服务于战略思维的。我们在决策的过程中,绝不能把二者混淆了。同时,战略思维和策略思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浸透的,甚至随着时间和空间条件的变化,战略思维和策略思维也会发生转变。一方面,整体性的、全局性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往往表现为一系列正确而恰当的策略所不断取得的局部的、当下的目标的实现过程,没有一个个局部的、当下的策略性目标的实现,战略目标的实现就是一句空话;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能否制定出正确的策略是极为重要的,如我们常说的,“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强调的就是策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正确而恰当的策略的制定和实行,一定要依靠正确的战略的指导;如果战略决策是正确的,依此战略决策就能够制定出正确有效的策略;否则,即使策略规划再周密而翔实,甚至取得局部的胜利,最终还是会因为战略上的错误而导致全局失利。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也是很多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同时具备战略思维和策略思维,着眼于长远性,把长远性与当下性统一起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着眼于目标性,把目标性与实干性统一起来,开拓创新敢于超越自我。目标是社会组织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能够反映事物发展规律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价值追求。设立战略目标的目的,是使社会组织的成员能够把个体的价值追求与群体的价值追求相一致,进而认同群体价值追求,从而为群体成员的活动提供精神动力。战略目标一经形成,就能够有力地规范着组织成员所进行的实践活动、选择活动和创造活动,成为其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内在尺度。战略目标的确立能够激发组织群体成员内在或潜在的各种能力,并使之集中到实现组织群体目标的实践活动中,发挥出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并推动组织群体成员产生并保持对实现战略目标的持续热情,使实践活动能够连续持久进行下去,保证组织群体充满蓬勃发展的生机和活力。然而,战略目标的实现却是全体组织成员苦干加实干的过程。举个例子,战略目标可以看作是一张地图,为我们的出行指明方向和目的地;而战略目标的实现则需要切切实实去走路。地图上可以画一条直线表明出发地和目的地;而现实的道路却迂回曲折,甚至要拐弯掉头。没有目标的指引,我们就会迷失方向;把目标僵化或教条化,实践当中难免会碰得头破血流。同理,战略目标非常伟大而崇高,但是脱离实际而无法实现,也就成了空洞的口号。因此,我们既要胸有战略目标,又要脚踏实地;既要坚守目标的坚定性,又要注意道路选择的灵活性;最终把个人奋斗目标、国家发展目标、党的事业理想追求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