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及其方法
社会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有机体,社会发展源自诸多矛盾构成的动力体系。在推动社会运动发展的诸多矛盾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它们的运动发展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
(一)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创立
任何一种历史观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确定人类社会历史研究的起点,探索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并围绕着这个问题构建起自己的历史观体系。宗教哲学把“上帝”作为研究的起点,便认为“上帝”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黑格尔把“绝对精神”作为研究的起点,便认为“绝对精神”的自我展开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蒲鲁东把“无人身的理性”作为研究起点,便认为“无人身的理性”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尽管这些学说都在不同程度上意识到人的动机不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原因,认为人的动机背后还有应当加以探究的更根本的动因;但是,他们不是在历史本身中寻找这种动力或原因,而是到人类社会的外面,从宗教的、哲学的、意识形态层面去寻找动力或原因,并把这种动力或原因输入历史研究过程,必然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
马克思的伟大创新,在于“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然而,在找到这个“锁钥”的过程中,马克思也曾受到极大的困惑。我们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在波恩大学本来是学习法律专业的,后来基于深厚的哲学兴趣转入柏林大学学习哲学,开始熟悉黑格尔的著作和思想,并积极参加青年黑格尔派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毕业后成为《莱茵报》的编辑和主编。在工作期间,马克思开始直接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并“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这个所谓的“事”就是林木盗窃法辩论和为摩塞尔记者辩护。所谓林木盗窃法事件,是指由于大量农民破产、生活贫困,很多人便到树林里去捡拾枯树枝,这个行为被树木所有者控为犯了林木盗窃罪;于是一个要求把捡拾枯树枝列入盗窃林木范围并给予法律制裁的新法律提案提交到省议会审议。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从法律的角度抨击了普鲁士国家和法律制度。所谓为摩塞尔记者辩护事件,是指摩塞尔地区本来是葡萄酒的重要产地,很多人依靠葡萄酒产业而生存。可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大量葡萄酒业主破产,农民生活异常贫困,《莱茵报》记者彼捷尔·科布伦茨为此撰写专题报道文章。文章发表后引起政府的严重不满。于是,马克思撰写了《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一文,与反动政府展开论战。
所谓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难”的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是以黑格尔的思想体系来认识世界、把握现实的。他以国家和法来批判私人利益、以出版自由来批判书报检查制度、以公平正义来揭露反动政府对农民的悲惨生活及其控诉置之不理的麻木状态。然而,获得胜利的不是国家和法、出版自由和贫困的农民,而是私人利益和书报检查制度。《莱茵报》甚至被指责为教唆农民反对政府,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增进摩泽尔农民的幸福,而是企图煽起不满情绪削弱当局和臣民之间的联系”。这一切对马克思的内心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冲击;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使得他产生了苦恼,原来的哲学信仰发生动摇,这一切推动他去重新研究黑格尔的法哲学。他于1843年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他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er这是马克思从黑格尔哲学转向历史观研究的开始。
到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合作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提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es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是把现实的、活生生的、有着各种需要、为了满足需要而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人,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起点,把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把如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理论的价值追求。这就确立了从人类社会内在的发展进程中,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思路。所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被称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地”。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第一次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完整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构建起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体系,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二)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过程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阐述其社会结构理论。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et这就是说,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就需要有衣、食、住等物质生活资料;为了获取这些物质生活资料,就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人们一方面要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形成生产力;另一方面人们之间也要发生一定的关系,构成生产关系。这里所说的“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的含义是指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的总和,是指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社会经济基础;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是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这一切构成社会的上层建筑。这就是人类社会存在两对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理论
所谓生产力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影响和作用于自然界、获得物质资料的力量,表示的是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构成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
在生产力各要素体系中,劳动者是生产力系统中的主体性要素,具有能动性,包括体力劳动者和参与生产过程的脑力劳动者。劳动资料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用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一切物质资料和物质条件,包括生产工具、土地、生产建筑物、动力系统、能源系统、运输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劳动资料中,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也是区分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物质标志。劳动对象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运用劳动资料进行加工改造的一切物质对象。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劳动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人工创造的新材料不断增多。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主张,生产力系统还包括体现上述基本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技术结构,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协作、劳动组织和管理等。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科学的发展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已经被誉为“第一生产力”。科学的作用是通过向生产力的诸要素的转化而实现的,体现在生产力的诸要素中,成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
所谓生产关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生产关系的这三个方面,体现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之中。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着整个生产关系的本质和特征,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分配关系,而后者又反作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是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即生产力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基础和前提,生产关系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建立起来的。二是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即生产力是生产方式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处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而生产关系则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来的生产关系再也容纳不下生产力的发展时,就迟早要引起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从而使新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eu
当然,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而生产关系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基本相适合的时候,它就会有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基本不相适合的时候,它就会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始终遵循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在新的生产关系建立起来的一定时期,生产关系的性质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基本上是相适合的,这时候的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性,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然而,随着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就逐步变成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时就要求根本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在实现旧的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之后,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基本不相适合又转变为基本相适合,从而在新的基础上开始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过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基本相适合,是一个循环往复、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无限运动过程。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描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向,因此,成为我们制定一切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有机结合,构成一定的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2.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理论
所谓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状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ev
从现实的社会发展过程来看,一种生产关系往往以萌芽状态、统治状态和残余状态分别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之中。而在同一个社会形态中,往往是多种生产关系的不同状态同时并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构成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在这些生产关系中,必有一种生产关系占据统治地位,起着支配作用,从而决定着社会的经济基础乃至整个社会形态的性质。“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ew
所谓上层建筑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通常认为它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制度、设施和意识形态的总和,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包括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体现着人们之间的政治关系。国家政权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思想上层建筑是指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意识形态,体现着人们之间的思想关系。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建立在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之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构成经济的社会形态。马克思提出这一概念,实际上是借此表达和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核心见解,即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的本质,而各种社会类型不过是物质生产赖以实现的不同社会形式,是以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为其本质规定和本质特征的不同社会体系。列宁曾形象地把经济基础比作社会的“骨骼”,把上层建筑比作社会的“血肉”。经济的社会形态作为一定的社会类型或社会体系,就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社会有机整体。把握经济的社会形态理论,能够帮助我们科学地认识和区分不同质的社会,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认识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作为矛盾的统一体,其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具体表现为: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基本内容。二是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和发展方向。当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也有反作用,其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所以,上层建筑的根本职能是服务,其服务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即如果能够促进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完善,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它就是先进的上层建筑;如果维护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落后腐朽的经济基础,从而束缚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它就是反动的上层建筑。
在现实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一般说来,当一种新的上层建筑刚刚建立起来时,同自己的经济基础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也存在着不完善的环节和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也随之不断发生变化,就要求上层建筑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当某种社会形态已经走向衰亡,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与其经济基础一起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阻碍时,就必须在对旧的经济基础进行根本变革的同时对上层建筑也加以根本变革,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3.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理论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贯穿于每一社会形态的始终。但是,两对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矛盾,是生产方式发展和变革的根本原因,也是包括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内的整个社会形态发展和变革的根本原因。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它不仅遵循自身运动的规律,而且也服从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马克思曾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ex可以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制约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解决。
正是通过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基本矛盾运动过程的考察,我们得出结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因为,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着人们的政治关系、思想关系等全部社会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生产关系也必然随之发展变化,进而带来人们的政治关系、思想关系等全部社会关系发生变化。生产力决定着其他各种社会要素,如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分工的状况,决定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决定着阶级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决定着人类自身的发展程度等。正是基于生产力在社会发展动力系统中这一最终决定者的地位,使之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
(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提供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考察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总结社会变革的基本规律,提出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马克思说:“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ey马克思区分了两种变革: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革和意识形态的变革。二者相比较,前者更为根本。也就是说,要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探索社会变革的物质、经济根源。否则,就会犯唯心主义的错误。马克思说:“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②马克思把社会生活区别为物质的与精神的,其目的在于从社会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探索、寻找社会变革的物质的、经济的根源。而社会意识领域中的变革,只有到社会物质生活的矛盾中,到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运动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用这种方法去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既坚持了唯物主义,又坚持了辩证法。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社会形态的变革是一种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ez也就是说,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必须以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一定的物质基础为前提;只有当生产力在某种生产关系内部已经没有发展余地的时候,只有当新的生产关系产生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社会形态的变革才会成为可能。因此,人们只能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办事,解决历史已经提出或正在提出的任务,而决不能超越客观实际,凭主观愿望办事。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揭示了社会发展总趋势:“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②学界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理解一直存在争议,因为篇幅所限不多作解释;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理解为是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下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无限发展的过程。正是因为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fa马克思在这段话中着重说明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后一个采取对抗形式的生产关系。这种对抗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制的矛盾决定的。这种对抗不是个人之间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产生出来的阶级的对抗。这种对抗性的矛盾无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得到解决,而只能通过阶级斗争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用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来解决。同时,这种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力,不仅提出了变革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社会主义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要求,而且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即为共产主义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准备了社会化大生产这一物质基础,又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锻造了掘墓人——革命的无产阶级。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为社会主义社会所代替,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
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抗性矛盾,使人类摆脱了几千年来的阶级压迫和剥削,结束了“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从此,广大人民群众成了社会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进入了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