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理论及其方法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理论及其 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也称矛盾规律。“矛盾”一词是人们日常生活经常使用的一个词语。然而,矛盾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却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唯物辩证法的过程中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把对立统一规律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撰写了《矛盾论》等经典著作,不仅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规律思想,而且为我们树立了运用矛盾分析方法解决问题的楷模。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形成过程

矛盾概念或许是人类最早形成的用于表达事物不同方面的差异或对立认识的概念。中国古代典籍《易经》就从复杂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抽象出“阴”“阳”两个基本范畴,“阳”代表阳性、积极、进取、刚强等特性或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阴”代表阴性、消极、退守、柔弱等特性或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世界就是在“阴”“阳”两种对抗性的物质运动推动下运动和发展的。这种思想对中国的哲学和科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春秋时期的老子,则用一系列对立的概念来揭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存在的状态。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在他看来,美丑、难易、长短、前后、有无、损益、刚柔、强弱、祸福、荣辱、大小、生死等,都是相互依存、相互比较而存在的;同时,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他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等等。老子的这些论述已经成为经典名句,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最著名的则是韩非,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把“矛盾”这一词语用作哲学概念。他在《难一》一文中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位楚国人在卖盾和矛。他举起盾来,高声对周围的人说:“我的盾是最坚固的,没有任何物体可以攻陷它。”他又举起矛来,同样高声对周围的人说:“我的矛是最锋利的,没有它攻陷不了的物体。”周围看热闹的人就问他:“用你的矛来攻你的盾,结果会如何呢?”卖盾和矛的人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矛盾”一词就此固定下来,成为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中,同样包含着丰富的矛盾思想。米利都学派曾提出蕴含于万物本原之中的是两种对立的力量,如冷和热、凝聚和疏散等,是化生万物的根源。这实际上是把事物的内在矛盾作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毕达哥拉斯学派从“数是万物的本原”的命题出发,研究了有限和无限、奇和偶、一和多、右和左、阳和阴、静和动、直和曲、明和暗、善和恶、正方和长方等各种对立的范畴。赫拉克利特则真正认识到对立面之间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他提出“相反的力量造成和谐,就像弓与琴一样”“向上的路和向下的路是同一条路”“生与死、醒与睡、少与老是同一的”“我们存在又不存在”等命题。当然,这些认识是朴素的,含有直观的和臆测的因素。此后,各个时代的思想家从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等各个维度来研究和阐释矛盾范畴,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而真正认识并系统论证矛盾思想的哲学家是黑格尔。黑格尔认为,矛盾的对立面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具有同一性。然而,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同一观,一种是抽象的同一,另一种是具体的同一。抽象的同一是排除了差别,不包含差别的,只是形式上的同一,这是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而具体的同一则包含着差别,是真正的同一。包含着差别的矛盾双方的对立和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他指出:“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内的东西。”“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bo正是事物内在固有的矛盾推动着有限的事物不断超越自己成为无限,达到对绝对精神的认识,并在这个过程中展示出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恩格斯总结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体系,指出:“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的历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它们实质上可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所有这三个规律都曾被黑格尔按照其唯心主义的方式当作纯粹的思维规律而加以阐明:第一个规律是在他的《逻辑学》的第一部分即存在论中;第二个规律占据了他的《逻辑学》的整个第二部分,这也是全书最重要的部分,即本质论;第三个规律表现为构筑整个体系的基本规律。错误在于:这些规律是作为思维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历史的,而不是从它们中推导出来的。bp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和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创立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过程中,系统地阐述了矛盾思想。马克思说:“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bq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否认事物矛盾的观点,全面论述了矛盾规律。恩格斯指出,杜林“矛盾就是背理”的观点是常识,但是常识不等于科学。恩格斯运用举例的方法论证了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如机械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生命就是矛盾、思维就是矛盾、数学充满矛盾等。他特别提出一个重要命题:“运动本身就是矛盾。”br就是说,矛盾客观地存在于事物和过程本身之中,是一切运动、变化、发展的源泉;事物的运动都是由其内部所包含的矛盾引起的。把矛盾和运动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是很有意义的。因为只有坚持用运动变化的观点去观察事物,才能看到事物自身的运动;只有用矛盾的观点去观察运动,才能把运动看成是事物自身的运动。既然矛盾规律是事物的普遍规律,那么,矛盾分析方法就是研究一切事物发展过程必须应用的根本方法。只有深入分析事物的内在矛盾,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

列宁在其著名的《辩证法的要素》一文中提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bs1915年,列宁在研究黑格尔和马克思辩证法思想时,撰写了《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他开篇就提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可说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这段话读起来有些拗口,我们分解一下。“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就是“一分为二”,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重关系,即斗争性和统一性,这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这是人类认识的任务和使命。“是辩证法的实质”,在这句话后面,列宁在括号里又写出多个概念,试图在推敲用哪个概念更合适,但其共同点在于揭示了矛盾规律在辩证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围绕着“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的核心观点,列宁指出,矛盾规律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根本动力,提供了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的钥匙,是区分辩证法和诡辩论的试金石。

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矛盾规律的思想,并结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实践,于1937年撰写了《矛盾论》。他开宗明义提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bt他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毛泽东阐述了两种宇宙观的基本特征、发展过程和历史作用;说明两种宇宙观对立的实质和斗争的焦点,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他提出,学习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为了帮助大家学习和掌握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构建起系统的对立统一规律体系。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

学习对立统一规律,首先要正确理解辩证矛盾的内涵。“矛盾”一词,大家很熟悉,而且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如果用心体会一下,就会感受到人们在使用矛盾概念时,往往表达了不同的含义。一般说来可以分成两类,即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所谓逻辑矛盾是指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所导致的逻辑错误。所谓矛盾律是说,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对同一事物作出两个完全相反的论断。前面提到的《难一》里那个卖矛和盾的人,就是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反映了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是人们在思考问题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辩证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是更高级的思维方式。比如,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说李四是活人,就不能同时说李四是死人。这是生活的常识。在辩证矛盾看来,肯定李四是活人的同时,也要承认李四这个活人包含着死亡的因素,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死人。这就是辩证矛盾所说的,在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包含着对现在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学习对立统一规律,要把握三个基本观点。

第一,同一性和对立性揭示了辩证矛盾的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或统一性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有共同的基础;它们互为存在的条件,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复存在了。二是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有一条由此达彼的桥梁,这就决定着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彼此相互转化,而永远不可能转化为其他事物。如鸡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小鸡,因为鸡蛋内含着转化为小鸡的所有基因;同理,石头则绝对不能转化为小鸡。战争转化为和平,和平转化为战争,因为战争与和平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两种基本状态。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互否定、相互分离的倾向。斗争性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哲学范畴,有多种表现形式,既包括矛盾双方的激烈对抗和冲突,也包括矛盾双方的区别和差异。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首先,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各自的内涵不同、地位不同、性质也不同。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其次,同一性和斗争性又相互联结,相互依存。同一性是包含斗争性的同一性,没有斗争性也就无所谓同一性;同时,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中,没有同一性为存在的基础,对立的双方也就无斗争性可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起着重要作用,两者的共同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第二,普遍性与特殊性揭示了辩证矛盾的存在状态。科学和科学发展的历史证明,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普遍性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

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因为客观事物是复杂多样的,其矛盾也具有复杂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原因或根据。从某种意义上说,认识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是科学地认识事物和正确解决矛盾的前提。因为,事物的本质是由其内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不同质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所以,只有认识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找到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根据,确定解决矛盾的切实可行的办法。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并贯穿于每一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共性、绝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具有自己的特点,这是个性、相对性。毛泽东曾说:“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bu

第三,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揭示了辩证矛盾及其各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应该注意,与这个问题相关的有两个提法:一个提法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这是以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系为研究维度的;另一个提法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这是以一个矛盾的不同方面为研究维度的。因为篇幅所限,加上两者的研究思路是相同的,我们只从第一个提法即复杂的矛盾体系的维度,来研究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

在一个现实的、复杂的矛盾体系中,总是有众多的矛盾同时存在,它们相互作用,形成一种合力,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在众多矛盾中,必有一个矛盾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的、决定的作用,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个矛盾就是主要矛盾。那些处于次要和服从地位的,不能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存在和发展的矛盾,就是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没有主要矛盾,就无所谓次要矛盾,反之亦然。因为主要矛盾影响着次要矛盾的性质和作用,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如果能够解决好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可能迎刃而解。如果主要矛盾解决得不好,次要矛盾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同时,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固然规定和影响着非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恰当地处理好非主要矛盾,也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事物存在的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会发生变化,主要矛盾可能转化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也可能上升为主要矛盾。

(三)对立统一规律给予我们提供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学习对立统一规律需要把握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有很多。结合我们工作的实际,主要讲三种方法。

1.把握事物发展的内部根据和外部条件,确定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我们都知道,辩证思维是在克服形而上学思维的基础上创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的基本特征是否认矛盾,特别是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也就必然否定事物的联系、运动和发展,采取了孤立、静止、片面的思维方法去认识事物。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当然,也不否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因为,普遍联系的原理告诉我们,就一个具体事物的发展来说,内因和外因都是不可缺少的。然而,内因和外因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内因是根本原因,外因是第二位的原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部矛盾决定着事物的本质,决定着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和基本趋势;外部条件只是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这个理论给我们提供的最重要的思考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坚持“自力更生”,还是“依靠外援”?如何贯彻“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这看起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用这个理论为指导来反思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所走过的历史进程,能够总结出丰富的经验,当然也有许多
教训

2.把握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确定认识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矛盾的共性是指矛盾的普遍性,而矛盾的个性是指矛盾的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有三层含义:其一,矛盾的共性和个性是相互联结的。即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个性之中,绝对的东西存在于相对的东西之中,二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没有离开一般的个别,也没有离开个别的一般。如水果作为一般,总是表现为苹果、葡萄、香蕉等;而离开了苹果、葡萄、香蕉等,也就没有了一般的水果。其二,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又是相区别的。即矛盾的共性只是概括了矛盾的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这就使共性总是比个性普遍和深刻,而个性总是比共性具体和丰富。如“水果”作为共性,可以表达为“可以食用的植物的果实”,这是对苹果、葡萄、香蕉等特性的高度抽象的表达。而说到苹果、葡萄、香蕉等,我们就会联想到产地、形状、颜色、口味等,丰富多彩,琳琅满目。其三,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多样,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为共性的东西,在另一时空条件下就转化为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如与水果相对应,苹果是个性的。如果就苹果本身来说,苹果本身又是抽象的共性的东西,因为苹果总是表现出产地、颜色、口味、品种的差别,每一种苹果都呈现出自己的个性。我们在工作中,掌握事物发展的普遍性、共性的东西固然重要;而一个高明的领导者、管理者,一个有智慧的人,更重要的是要研究事物的特殊性、个性,掌握了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以此确定认识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矛盾特殊性的分析,给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3.把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确立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关键点。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研究矛盾地位的特殊性问题。恩格斯说:“应当时刻牢记主要的东西,不因那些无谓的吹毛求疵而迷失方向。”bv20世纪30年代苏联哲学教科书尽管提出“主要矛盾”和“矛盾之主导方面”的概念,但没有对其内涵作出明确规定,也缺乏全面系统的论证。毛泽东在分析中国社会错综复杂的矛盾体系的基础上,不但明确提出作为哲学范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详细论证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联系和转化的相互关系,说明研究这些问题的重要意义。毛泽东指出:“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bw这就是,抓住了主要矛盾,就可以带动全局,其他矛盾就比较容易解决。抓不到主要矛盾,就如堕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所以,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战略策略的一个重要原则。当然,强调抓主要矛盾,并不是说可以忽略非主要矛盾。因为恰当地适时地解决好非主要矛盾,也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所以,在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必须适当考虑次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同时,还要注意到,矛盾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种情况是,原来的主要矛盾解决了或基本解决了,而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另一种情况是,原来的主要矛盾虽未解决,但由于条件的变化而下降为次要矛盾的地位,其他矛盾则上升为主要矛盾。这两种情况会使事物发展过程呈现出阶段性来。因此,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清醒地估计主要矛盾的变化,并且根据这种变化而坚定地实现工作中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