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模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二)第二模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中国要如何建设法治国家?要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应如何坚持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回答这些法治建设的重要问题,就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只有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才能保证法治中国的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与此同时,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至关重要,决定了法治建设的性质和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

因此,学生要全面了解并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必须学习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法治体系的核心要义、基本理念和现实要求,这就是我们在第二个教学模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将要学习的主要内容。本模块的教学目标是引导和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与原则,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我们首先引入一个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

【案例3】《民法典》颁布实施 中国正式进入法典时代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这是我们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个里程碑事件,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经历了几代人的努力后,我们终于在新时代与民法典如约相见,这也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了法典时代。

在成文法国家中,《民法典》是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典,其内容涉及到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了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回顾人类文明史可以发现,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正因为《民法典》如此重要,党和国家对民法典的编撰工作高度重视,并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均受制于社会转型和理论准备不足等多种原因而没有能够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经过5年多的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终于在2020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从内容上看,《民法典》关系到国家治理、社会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由7编加附则共84章、1260个条文构成。民法典中有很多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条文,如对未出生胎儿民事能力的界定、70年房屋产权届满自动续约的规定、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问题等。从作用效果看,《民法典》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人民生活、社会发展、国家建设的所有方面,既是强国之法,也是富民之法,《民法典》不只是一份“民事权利宣言书”,它更是治国安邦的基本遵循,是“公民的权利宣言”“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时代特色看,这是一部充分体现时代特点的《民法典》,因为其立法理念和立法内容、立法水平都与时俱进,如规定了破解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矛盾冲突、强化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

2020年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民法典》的实施、普法宣传、理论研究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也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民法典》的有效实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课堂讨论】

(1)你对法治中国建设有哪些了解和思考认识?

(2)《民法典》的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何重要影响?

(3)大学生可以怎样参与法治实践来推动《民法典》的有效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案例分析】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典。《民法典》的鲜明中国特色直接体现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价值内核之中,如对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保护,增加见义勇为免责等条款,体现了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效反映了人民意愿,聚焦百姓关切,强化保护人民权利,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而且增强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全民自觉性和主动性。《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的历史征程上,《民法典》的实施必将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全社会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全面部署《民法典》的普法工作: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当代大学生要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内容和精神,自觉遵守其相关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做新时代的“护法人”。

1.教学思路

本模块按照以下逻辑思路展开,分为以下三目:

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重要意义——主要内容。

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什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③建设法治中国: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系统工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予以全面推进——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具体教学过程设计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这部分教学应把握住两个重点:

第一,带领学生沟通回顾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渊源、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在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历史进程中,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实践过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历史性贡献。

从理论渊源看,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首要的是在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中科学理解其理论渊源。从渊源关系、理论地位、内在关联性、实际作用和理论影响力等方面着手,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四方面渊源: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二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形成的创新成果;三是在数千年文明演进中形成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四是人类法治文明中的有益成果。

从发展历程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描绘了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确立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站在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时,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习近平已经主持召开3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这一思想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文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

从重要意义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这一思想擘画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增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定力、前进动力,引领着法治中国建设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第二,向学生系统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这是理解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以及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前提。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系统阐释、部署。这“十一个坚持”涉及的都是全面依法治国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主要内容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走错路,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这部分教学应围绕两方面内容重点展开:为什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只有准确讲解这两个问题,才能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精髓要义,才能自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首先,从三个方面准确回答“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问题,向学生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重要性和可行性。第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要不要走法治道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近代以来,中国的仁人志士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累积了很多的历史教训,也收获了宝贵的成功经验。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更是对中国法治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新时代不断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一根本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中心地位,这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第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脱离不开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实际国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我们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https://www.daowen.com)

其次,系统讲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第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第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之中,保证人民广泛充分参与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第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既无禁区,也无特权,这是法治原则的基本体现。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是有效贯彻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法律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确保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必然要求。

第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实现法治和德治的结合,必须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对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这决定了二者能够实现相互补充和促进,并通过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等方式路径来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和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第五,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法治建设中,不能脱离中国特定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现实要求,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同时,大力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汉律文化的思想精髓,对中国古代数千年治国理政经验进行深入挖掘和总结升华,传承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经验,根据当前中国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选择法治道路、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3)建设法治中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这部分教学中,要重点讲解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点讲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内容。第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的法律规范系统。第二,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指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协调高效运转、持续共同发力,实现效果最大化的法治实施系统。第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指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建立的有效的法治化权力监督网络。它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等为主要任务,是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迫切要求。第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托。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指在法律制定、实施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结构完整、机制健全、资源充分、富有成效的保障系统,包括政治和组织保障、人才和物质条件保障、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保障等。第五,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指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及其运行、保障体系。

其次,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最后,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统筹推进。

科学立法: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只有保证科学立法,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可靠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15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民守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全民守法,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格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法治指引,这在2019年末以来党领导人民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了直接体现。可以说,疫情不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考验。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不仅成为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关键,也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是为依法防疫、将疫情防控纳入法治轨道提供了基本遵循。2020年2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007年8月30日颁布、同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此次新冠肺炎病毒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该法律规范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了规定。自国家卫健委依照法律规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后,湖北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随后升级为一级响应。全国31个省市纷纷快速进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及时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由于法律固有的滞后性导致的突发事件应对立法不完善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律体系中法律规范繁复致使法律适用困难等问题的暴露,致使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捏造谣言、散播谣言等屡禁不止的乱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正式启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13年以来的首次修改工作。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级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不仅取得了抗击疫情的伟大胜利,而且生动诠释和践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格局的深化拓展。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课堂提问】

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是深入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独特性和规律性得出的科学结论,是立足中国实际、总结中国经验、回答中国之问的精辟论断,使我们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方向。“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体现了将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的全局思维,整体部署、协同推进的系统思维,目标引领和重点突破相统一的辩证思维。

【课堂提问】

为什么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如何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在社会主义中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统一的: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

从逻辑上讲,党的本质是政治组织,而法的本质是行为规则,两者不存在谁比谁大的问题,否则就会落入话语陷阱。如果说党比法大,那就是承认法治、依法治国都是虚假的,法就不存在了;如果说法比党大,那党的领导就难以实施了。因此在党和法之间不能搞简单的比较。当然,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都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课堂小结】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要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必须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理解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自觉以此为指导参与法治实践。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此基础上,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思考题】

(1)如何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2)中国为什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应如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如何全面系统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