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针对乡村振兴、农村建设、农村重建等农村发展进行了大量研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乡村振兴因素研究和相关乡村振兴案例研究。在乡村振兴要素研究中:美国学者Gladwin(1989)等通过对北佛罗里达州农村企业家的研究,提出农民创业是农村振兴的关键;Johnson(1989)认为,农村金融的发展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通过对美国和加拿大的乡镇社区发展联盟的考察,Korsching(1992)认为多社区合作对于振兴农村地区十分重要。在乡村振兴的主体方面,Greene(1988)分析了农业多元化发展倡议,认为在乡村振兴的一系列发展策略中,政府的参与具有不可替代的主要作用;Ayobami(2013)研究了旅游志愿者在农村振兴中的作用;Kawate(2016)分析了农村复兴和改革组织在振兴日本农村中的作用。法国学者Mendras通过研究法国乡村的变化进一步指出,大多数农业工人都意识到传统世界的崩溃,但他们不擅长从事现代世界的活动。他们的生活跨越两个世界:一方面,他们被囚禁在旧的结构中;另一方面,他们不断被“现代人”、进步和城市吸引。因此,一些农业工人逐渐涌入城市进入现代世界,从而带来了城镇和小城市的复兴以及村庄的废弃。美国学者Gladwin、Johnson和Korsching从农民创业、农村金融和社区合作的角度讨论了农村振兴的具体路径。Mc Laughlin(2016)等学者从农村发展和全球治理的角度,研究和讨论了乡村振兴理论。英国学者Woods(2008)从全球城市、全球村庄、全球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角度探讨了农村地区的演变机制和转型,并且分析了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手工业和农村地区其他工业的发展,以及其带来的影响。

个案方面,大量文献集中于对美国“复合信用型”农村金融体系、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的研究。

“复合信用型”是以商业银行模式为基础的一种多元化农村金融形式,其中包含了作为辅助的合作金融,以及作为特色补充的农业保险与政策性金融,因此,“复合信用型”从根本上解决了美国农村和农业发展上遇到的资金难题。在“复合信用”的基础上,美国的金融扶贫拥有极其丰富的经验,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有重点且互为补充,构建了极其完善且层次分明的金融体系。其中,商业银行在利用自身商业化运营的制度基础上为农村发展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而农业合作社则可以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进行一定的补充,即在政府的协调下,涉足一般美国商业银行不愿涉猎的小额贷款或信用风险略高的业务,因此和面向一般大众客户的商业银行相比,农业合作社主要面向美国的低等收入者;除此之外,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也是美国金融扶贫体系重要的一环,可为美国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农村振兴提供重要的保障,如避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灾害和农作物产量过量等造成价格下跌等产生的损失,也就成功避免了由于自然灾害致贫的发生。(https://www.daowen.com)

与“复合信用型”金融模式相比,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更广为人知,也是一种极有代表性的金融模式。开创该模式的是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乡村银行”模式的构建旨在为贫困的农村人口提供带有福利色彩的金融服务。因此,该模式具有减缓贫困成效显著、精准,且能有效减少贫困人口等特点,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农村和低收入地区减贫缓贫、促进地域性经济发展和摆脱收入低下的“死循环”等做出了可圈可点的贡献。

“乡村银行”模式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其为孟加拉国农村精准扶贫所做的贡献,更在于其模式的成功为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乡村精准扶贫所做出的指导和典范作用。首先,乡村银行的服务对象不是所有人群,而仅是贫困人口,因此保证了扶贫对象的精准性。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成立了只有贫困和低收入人口才能申请的非营利性基金,因此,贷款的难度与农民的贫困程度成反比。不仅如此,乡村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极低,因此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贫困人口的还款压力,也降低了逾期还款和逾期不还等风险出现的概率。其次,乡村银行对进行小额贷款抵押物限制较低,甚至无限制。事实上,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不是依靠传统商业银行的抵押物的方式以达到贷款风险可控的目的,而是利用“五户联保”的方式,即村民自由结成五人小组,形成“互助、互督、互保”的组内监督机制,因此,如果小组内有一人逾期或者不还款,会导致整个小组的成员失去贷款资格。同时,该模式还实行了前后交替的还款模式,也就是如果小组某成员未将贷款还清,后面的其他成员是无法被发放贷款的。以上这些举措,都有效地预防了扶贫类贷款的风险,普惠大多数的农村和低收入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