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二、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一)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离不开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应鼓励县域金融机构结合贫困地区的资源分布、产业经济基础等实际情况,在风险控制、信贷投放等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农村财产抵押担保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农产品、农具、林权等农村资产转变为被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担保资产;完善适合微型金融机构和规范民间借贷的规章制度,给予正当的民间金融行为保护,同时依法打击和取缔民间非法集资行为。

(二)加大金融知识宣传

农村地区往往金融知识普及不高,为了促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人民银行应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宣传。(https://www.daowen.com)

(1)人民银行积极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营业网点、社区学校等多种场所,为广大群众普及金融相关政策和涉农产品,提高农户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2)在宣传形式上,包括网点宣传、媒介宣传、基础宣传和金融扶贫产品宣传。网点宣传主要是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电子载体、宣传折纸开展宣传。媒介宣传是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介,构建多渠道宣传平台。基层宣传是各地人民银行深入贫困基层,通过“扶贫宣传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将最新的涉农政策和产品向基层普及。金融产品宣传是金融机构结合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向贫农户进行专项信贷产品宣传。

(三)建立涉农信贷统计制度

为了准确掌握金融服务农村发展信息,人民银行应制定出台涉农信贷统计制度,及时掌握金融精准扶贫和服务乡村的信贷数据。同时各金融机构应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统计工作,统计涉农小额信贷的投放对象和投放金额,由县扶贫部门进行汇总整理,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人民银行和银监局每季度针对小额信贷状况发布区域内小额信贷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为防范金融扶贫风险和金融涉农信贷风险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