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主体方面
一是金融扶贫主体资金压力较大。河北省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离不开金融行业扶贫的主要力量——商业银行。由于金融扶贫任务非常艰巨,项目规模相当巨大,这一工程落实起来比较复杂。商业银行的扶贫方式主要包括拨款资金直接下达到贫困人使用,资助其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以及贫困人口的拆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修复生态环境、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扶贫资金精准到位。以河北银行为例,截至2018年初,河北省贫困县企业接受河北银行扶贫的数量有62家,发放的贷款余额达到58.79亿元。此外,河北银行还向承德、保定等贫困地区发放扶贫专项贷款将近3亿元,为1350户建档立卡的河北省贫困户直接发放5亿元扶贫贷款。因此可以得知,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只是单单依靠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是不能达到预期扶贫效果的。
二是对金融扶贫主体的创新服务能力提出高要求。由于商业银行较少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贫困群众有较少机会直接接触金融产品,因此,如果能够在贫困区设置相应的商业银行网点,并对金融扶贫项目和贷款优惠政策进行更大程度的宣传,就可以增强贫困群众对扶贫贷款的了解和关注程度。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扶贫的方式,比如增加贷款抵押、质押的方式,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动工具都可以作为抵押和质押物品,例如农机设备和家畜。同时,贫困农户的粮食、宅基地、林权、土地权等也可以通过抵押得来贷款,前提是需要有明确的贷款协议和合同说明,让农户看得懂、弄得明白。此外,还应该根据贫困地区的农业经济生产的特点,对各种贷款进行个性化、人性化的设计,例如将还款方式、贷款流程和期限、利率等进行合理设置,这样可以使扶贫资金更充分地被贫困地区的群众享受到。实施金融精准扶贫还应该鼓励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发挥作用,保险公司可以结合贫困地区的特定生产和生活情况,投保范围覆盖到贫困群众的人身保险、农产品经营、房屋、农具等,创新设计一系列有特色的、人性化的保险品种,向贫困群众提供多样化、有保障、理赔方式通俗易懂、保险费用不高、性价比有突出优势的保险产品,使得贫困群众能更方便快捷地享受一系列保险服务。保险公司还可以考虑将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三者相结合,最终,融合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金融精准扶贫,增强农民生活保障。(https://www.daowen.com)
三是金融主体提供服务的相关手续较为繁琐。例如对于农户来说,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并且审批效率较低。一方面,作为农村的贫困户来说,他们的受教育水平不高,申请贷款的相关手续如需要填各种表格,就是需要下功夫去理解的一项工作,对他们来说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扶贫资金贷款的申请限制条件较高,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户根本没有办法达到相应的门槛。特别是小额信贷,贫困农户获得小额信贷款项的审批时间要比其他规定项目期限更长,而且繁多的审批程序和检查时间可能会使农户错过了农作物种植的最佳生长时期去获得贷款,从而没能跟得上农产品的发展时机,使得贫困地区的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下降。再者就是现场贷款调查过程可能存在重复,例如在“政银保”扶贫模式下,若是有农民申请大于等于25万元的贷款,要通过三方(分别是银行、扶贫办公室和保险机构)共同现场调查,才能完成相应的信贷审批程序。从顺序上来说,首先是银行信贷部门,在贫困地区农户进行贷款时,银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对其实施贷款前的调查。其次是扶贫办公室,如“政银保”合作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对通过调查以后的贷款申请农户进行审批。最后是保险公司,保险人员会要求银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再对申请的农户进行现场检查。这就使得申请贷款的农户取得贷款资金的时间被大大延长,可能会打击贫困地区农户想要申请扶贫资金贷款的积极性。
四是金融主体的相关员工压力大。例如对于贷款的现场调查这部分业务来说,员工大多都是基层信贷员,他们不仅担负着贷款的现场调查这一工作内容,同时还要负责其他贫困区域的贷款审核工作,工作量比较繁重。有时一个基层信贷员负责审核的区域较大,使得其在贷款前和贷款后的检查工作上付出过多的时间和成本,信贷员的工作热情和调查的积极性都会受到影响。如果银行没有完善的激励机制,基层信贷员的工作热情就无法被充分调动,这样不仅会降低扶贫资金贷款前和贷款后检查工作的质量,而且还会影响到扶贫资金的申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