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发展机理

第三节 金融扶贫发展机理

目前对贫困的定义众说纷纭,联合国提出贫困可分为四种维度,即心理贫困、政治贫困、收入贫困和能力贫困,因而可细化为被排斥于大众生活环境之外、没有权利进行一定的政治行为、没有能力参与社会活动和没有能力维持衣食住行、没有能力享受教育和医疗的权利等方面。虽然现在随着贫困的多维化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对多维贫困理论进行研究与分析,但收入贫困依然是当前扶贫工作的基础和实现脱贫致富的核心所在。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可知,收入水平决定着当前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决定着人民能力、权利和心理的上层建筑水平。因此,从我国当前国情而言,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减贫工作进展的核心仍然是解决收入贫困。传统经济学家拉瓦雷认为收入的增长与贫困的减缓呈正相关;而更早时期提出的“涓流效应”则提出了另一种情况,即经济的增长先让原本就富裕的人群获益后,穷人再从经济增长中间接获利,而间接获利的程度要远小于富人的直接获益,经济增长是脱贫减贫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在一系列贫困研究基础上,可以知道,经济增长已经成为脱贫减贫工作以及精准扶贫实现的基础。而在精准扶贫的背景下,不仅要实现贫困地区人口享受公平发展的权利,还要提高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享受发展成果的水平。从金融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来看,金融产业的稳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而经济的发展可以有效减缓贫困现状。因此,金融扶贫基于上述两者的关系,通过社会各金融机构组成金融联盟,共同对贫困片区和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提供合作性金融、创新商业性金融服务和政策性金融等活动,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促进贫困地区人口生活条件的改善。(https://www.daowen.com)

当前主要有两种金融扶贫机制:其一为金融直接扶贫,即传统的金融扶贫,通过农村金融机构向贫困地区直接投入资金,向农村地区人口素质的优化和促进农业或其他农村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帮扶,同时增加创业和就业机会,以此提高金融扶贫和贫困人口脱贫的工作成效。其二则为金融间接扶贫,从贫困的内源入手,通过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机制与服务促成乡村经济振兴,并由经济振兴带动贫困人口的收入增加,进而减缓贫困。上述的两者模式都体现了乡村振兴与金融扶贫理论的紧密联系。从金融扶贫的表现形式和轨迹来看,由于贫困地区的信息不对称性,农村市场较为封闭,且金融市场功能基本失灵,难以实现金融扶贫。政府在此背景下进行市场干预,采用金融直接扶贫模式,深化农村金融发展,增加资本的投入,提高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有效性,进而使得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初步实现。在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下,市场结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和投资效应等得到进一步发展。此时贫困地区的脱贫已不再是对农村经济增长外生动力的激励,而是通过人口综合素质提升、收入增加、产业兴旺等内生动力的增强,间接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脱贫减贫。因此,结合目前我国贫困实际,应将两者模式结合,从直接金融扶贫模式出发,及时对贫困地区的经济环境进行调研,取得一定发展后采用与间接金融扶贫相结合的模式,有效减缓农村贫困现状,实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目标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