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良反应

五、不良反应

祖国医学认为,大黄味苦性寒,伤气、耗血,孕妇慎用。《本草经》将大黄列入下品,按照《本草经·序列》说法,“下药多毒”。虽然历代本草称大黄无毒者较多,但同时也提示其性大寒,味苦,当属药性峻烈攻逐之品,使用不当对于人体具有一定损伤。

现代研究表明大黄可导致机体胃肠、肝、肾的一定损害,但由于大黄临床广泛用于治疗肝病、肾病、胃肠道疾病,所以其所致不良反应的剂量、时间与其所起的治疗作用的剂量与时间是目前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也就是量-效和量-时-毒的关系。同时不良反应的产生与大黄所含成分也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蒽醌、鞣质均可以造成不良反应,其成分以及两者之间的比例与关系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德国药品管理机构一联邦药品和医疗用品研究所1996年6月宣布限制含蒽类化合物泻药的应用。限制原因:根据细胞培养,动物试验和流行病学研究,有理由怀疑这类药可能有遗传毒性和致癌作用。已发现芦荟大黄素在多种细胞株的AMES试验中有致突变作用。大黄素、大黄酚、2-羟大黄素、大黄素甲醚在多种细胞株试验中表现为遗传毒性作用。芦荟大黄素、大黄素,可使C3 H/M2成纤维细胞转化为恶性表型,等等。由于大黄在中药处方中用量不大,且用药时间短,故对人类的致癌性等还有待研究,但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长期服用这类泻药可致水盐代谢和肠功能紊乱,因而限制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