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横根据地初创期法制建设的萌芽(1927.10—1929.3)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方志敏等回到家乡,恢复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重起炉灶,再来干”,为武装暴动做准备。同年9月上旬,方志敏参加了鄱阳县委召开的风雨山会议,听取了江西省委特派员刘士奇关于党的八七会议精神的传达,了解到江西省委制定的秋收暴动计划和宣传大纲。9月中旬,中共弋阳区委正式成立并制定了秋收暴动计划,但因为土豪劣绅引来国民党军队,加上暴动力量弱小,计划夭折。10月,国民党军队撤出,弋阳区委领导九区农民暴动成功,九区成为红色九区,是闽浙皖赣第一个根据地,也是最巩固的根据地。11月,方志敏到横峰担任区委书记并组织楼底蓝家暴动,揭开了横峰年关暴动序幕。1928年1月,在九区窖头村召开五县党员联席会议,部署并发动弋横大暴动。两个月后,暴动失利,但为根据地的创建奠定基础。2月,方志敏等吸取暴动失利的教训,开始建立正规军队,在弋阳九区漆工镇齐川源村建立工农革命军第二军第二师十四团一营一连。5月,弋阳、横峰先后召开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苏维埃政府。政权的正式建立,标志着弋横根据地法制建设开始萌芽。
一般来说,法制建设是在政权建设后进行的,但在弋横根据地的创建过程中,一些法律法规已经实行,主要涉及土地分配与武装暴动两方面,这是促进根据地发展巩固而决定的,也导致这时期法制建设的法律法规出现早于正式政权建立。
1928年1月,方志敏主持召开弋阳、横峰、贵溪、铅山、上饶五县党员会议。大会成立了中共五县工作委员会,制定了暴动纲领:推翻帝国主义,打倒国民匪党;铲除贪官污吏,肃清土豪劣绅;平债均分土地,建立劳农政府;如有中途变心,刀斩弹穿不赦。农民革命团暴动公约:保守秘密,不得走漏消息;利用村民关系,秘密发展新团;以打猎为名义,准备武器;大家齐心,听从上级指挥。
纲领和公约内容通俗易懂,内容也简单,目标明确,这符合当时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它实现了从平债分田、建立劳农政府等口号到正式文件的转变,是弋横根据地的第一个纲领性的法律文件,但此时并没有建立正式政权,是农民革命团作为过渡性政权组织。
农民革命团相当于大革命时期的农民协会,因为大革命失败,群众觉得再称为农民协会不合适,所以换成革命团,本质上还是农民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不同于农民协会的是,革命团较多承担的是武装斗争任务,这是由大革命中没有掌握武装力量的失败教训和根据地正式军事力量还未建立的情况所决定的。虽然“实际地统治了乡村”,但主要任务还是继续暴动,扩大根据地区域。(https://www.daowen.com)
农民革命团虽是临时政权机构,但没有选举农民革命委员会指挥行动,行动指挥是由党的五县工作委员会承担。这时五县工委既是党的领导机构,也是政权的领导机构,从内容上看暴动纲领是临时政权创立根据地、走向正式政权的法律规定;条约则是临时政权的组织规定,具有法律性质;另一方面它们还是农民政权扩大发展的法律依据,在纲领和公约传布以后,农民革命团发展迅速,到弋横暴动时达到170多个,按照暴动纲领,农民革命团全面推行废除债务、分田分地和镇压反革命的政策。
弋横农民武装大暴动期间取得了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农民革命团掌握了一部分乡村政权,弋阳九区的漆工镇、烈桥乡、磨盘山掌控在手中。此时在掌控的地方颁布了《土地分配法》和《平债法》,这在邵式平向党中央汇报赣东北工作的报告里可以确定它们的确是实行了的,“该地农民斗争的历史已久,他们在去年五月(旧历)因减租运动即开始了暴动……弋阳几区是完全起来,政权在我们手中,是我们的根据地,他们现在正在颁布土地分配法及平债法等”。[1]
1928年5月,弋阳、横峰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标志着农民革命团完成了过渡性政权的使命。在政权建立后,根据地比较稳固,开始正式颁布《土地分配法》和《平债法》,领导弋横苏区农民开始分田分地和平租平债,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开始出现。党的建设方面有《怎样做一个好共产党员》和《怎样去发展组织》两个党内法规。军事建设还停留在起步阶段,军队作战、纪律都不强,出发打仗还要根据士兵的意见,军令没有绝对的效力,中共中央《中央通告第五十一号——军事工作大纲》是弋横根据地的军事建设的遵循,如1928年7月,按照军事大纲的要求,弋横工农革命军更名为红军,但此时军事建设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还没出现。
弋横革命根据地时期法制建设进程缓慢,苏维埃政府成立后,纲领性的法律没有出现,只是继续实行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法制建设还处于萌芽状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根据地发展的制约。弋横根据地发展过程艰难,方志敏在《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中称:“一九二八年为我们极端艰苦斗争之一年!此时,我们的根据地,只有弋阳九区四十余村,与横峰十余村,纵横不过六七十里。军队虽然是组织了,但枪支不多,子弹缺乏,特别是军事干部的缺乏,我们拿住三个在白军内当过几个月兵的人,来做我军的队长班长,军队当然没有什么战斗力。进攻我们的白军,总是两营或一团,欺我军战斗力弱,每村少仅一排多则一连的驻扎,差不多将我们全部所有村庄都扎满了。并且天天派队围山搜山,弄得我们不但无扎机关之处,连藏身地也难找到。日间不能走路,要在夜间悄悄地走;大路不能行,要找偏僻的小路走;房屋不能住,要躲在树林里、岩石下或水沟里的茅蓬里去住。一天要跑几次兵,晚间躲在茅蓬里睡觉,也得留心警戒,稍一不慎,就有被敌人打死或被俘的危险;环境的险恶和困难,是无以复加。”[2]二是政权建立的中心任务以解决土地问题为根本,其他方面还没有发展的条件。法制建设服从于政权需要,自然围绕土地问题开展,这决定了法制建设单方面发展。1928年《江西工作大纲》上要求“在农村的斗争发动后,只有乡的势力,就占据一乡建立苏维埃,没收一乡的土地。能有占据一区的力量,就成立区苏维埃,没收一区的土地,占据一地,就毫无顾忌地铲除一地的封建势力。成立一苏维埃,就宣布一苏维埃的政纲,以斗争来发动斗争,扩大斗争,以实行建立苏维埃,没收土地来扩大深入土地革命和苏维埃政权”。三是国民党军的不断“围剿”。弋横根据地没有稳定的环境。江西省委给党中央的《综合性报告》“弋阳在第二次斗争失败过程中,农妇被奸掳的在一百以上,耕牛为官兵劫掠的在一百七十头以上,农村房屋被焚的在七百以上”,国民党军或进攻或驻扎,不但使弋横根据地苏维埃政府工作开展不顺利,还让军心、民心一度不稳,法制建设更是无从谈起。
艰苦险恶的1928年,终于挣扎过去了。弋横根据地的法制建设与苏维埃政权一样,艰难起步,涉及面及内容都很少,也不成熟,但并不是说弋横根据地的领导人没有法治思想及经验,方志敏担任过中共江西农委书记,并筹备建立江西省农民协会,是江西农民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他参加过第一次全国农民代表大会、广东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与毛泽东、彭湃等农民运动领导人有着深入的交流,学习了许多农民运动的方法,当然也包括如何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维护农民权益的工作经验。在方志敏主持召开的江西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了一系列保障农民权利的决议,如《江西省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江西省农民协会章程》《农民协会组织手续》《农民问题与国民革命决议案》《农民协会与各方面关系决议案》《肃清土匪问题草案》《扩大对英经济绝交议案》《统一度量衡决议案》《严禁烟赌决议草案》《摊派军饷草案》《惩办土豪劣绅决议草案》《清除县政积弊草案》《取缔高利贷草案》《农村妇女问题草案》《保护森林决议案》《改良雇农生活决议案》《整顿水利草案》《减轻田租决议案》《开垦荒地荒山决议案》《废除苛捐杂税决议案》《农村娱乐草案》《采用广东农民自卫军之组织大纲》《雇农减少工作时间及增加雇资决议》等等。只是受客观条件所限制,法制建设没有全面铺开。这时颁布的法律虽然少但也体现了共产党人依法治国的思想,坚持在法律的规范下开展工作,区别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的法律体系,而是共产党领导的、体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体系的开端。总的来说,弋横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与根据地的开创一样,是在无前例可循的情况下走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