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显著成效

第四章 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显著成效

革命知识分子群体是乡村革命的源起。法国社会科学高等学院教授、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专家吕西安·比昂科指出:如果没有共产党人,农民也绝不可能孕育出革命思想。[1]正如政治学者邹谠强调的:共产党知识分子……完全改变了政治运动和政治参与的格式,导致其最终胜利。[2]毛泽东同志后来总结得出:深山僻坞的革命潮流大部分是由革命知识分子带动的。据方志纯同志回忆:方志敏同志由于成绩好、斗争性强、能说会道、能团结人、富有号召力,因而在他的周围很快就集结了一群比较进步的青年学生,并于1917年成立“九区青年社”。外出读书的学生变成了革命的种子,形成了加塔诺·莫斯卡所说的“有组织的少数人”的社会精英理论。美国学者马克·赛尔登指出的:一个文盲率极高的地区,知识青年可以聚集起支持自己的力量,而偏远落后地区劳苦大众对读书人都有一种敬仰的心理。[3]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革命知识分子既是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和领导者,又是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创建人和领导者。1928年1月,弋横暴动取得胜利;1929年3月初,隶属于江西省委的中共信江特委正式成立;1930年7月中旬,信江特委与东北特委合并成立赣东北特委;1931年9月初,赣东北特委升为省委;1932年11月,党中央批准赣东北省委改为闽浙赣省委,形成了包括中心区和游击区约50个县的苏维埃区域。

大革命时期是方志敏等法制思想的孕育期,对后来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方志敏是江西地方党、团组织的创始人之一。1927年2月主持召开了江西省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江西省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农民问题与国民革命决议案》《严禁烟赌决议草案》《惩办土豪劣绅决议草案》《清除县政积弊草案》《农村妇女问题草案》等一系列带有法律性质的决议案,成为后来根据地法制建设的伟大预演。

随着进入土地革命战争之后,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领导创建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在巩固发展和建设革命根据地的同时,相关的法制建设活动在相应进行。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弋横初创期。1927年8月,中共江西省委遵照党中央的“八七”会议精神,颁布了《江西全省秋暴煽动大纲》《中共江西省委秋收暴动计划》《江西省革命委员会行动政纲》,决定在全省各地举行秋收暴动。[4]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秘密回到各自家乡,“重起炉灶,再来干!”同年冬在弋阳九区尝试建立苏维埃政权,决定颁布《土地分配法》和《平债法》。弋横初创期是根据地法制建设的萌芽时期,根据地不稳固甚至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法制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制定与颁布的各类法律文件相对较少,相关专家学者查阅了江西省档案馆、中央档案馆相关资料,原件未找到,据S·P同志的一段谈话:在弋阳九区农民的房子早已被反动派烧了。现在该区群众起来的情形,弋阳九区是完全起来,政权在我们手中,是我们的根据地。他们现在正在颁布土地分配法及平债法等。其余八区有7/10的农民起来了。[5]这一时期,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的支部工作的运行,根据地颁布了《怎样做一个好共产党员》和《怎样去发展组织》等党内法规文件,相对来说法律体系不够完备,程序法更是薄弱。第二个阶段是信江割据期。这是依法施政的开端,这一时期先后颁布了《施政大纲》《临时土地分配法》和《惩治反革命暂行条例》等,依法施政成效明显。第三个阶段是赣东北发展期。这个时期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根据地司法体系基本建立,颁布了《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劳动保护法》《赣东北省苏维埃土地征税法》等。第四个阶段是闽浙皖赣鼎盛期。1932年12月以后,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进入鼎盛时期,法制建设趋于成熟,成效卓著。(https://www.daowen.com)

作为苏维埃的模范省、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六大根据地之一的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极大地支援了中央根据地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是其坚固的东北屏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方志敏、邵式平和黄道等领导人在根据地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法制建设是推动根据地各项建设的重要保障,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就必须废除旧的剥削阶级的法制,建立无产阶级的崭新的法制,以保障劳苦大众的权益。因此,革命领导人方、邵、黄等自始至终都非常重视根据地法制建设,不遗余力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在根据地前后存续的大概十年时间里,大力推动法制工作,颁布法律、法规文件两百余件,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和经济法等在内的较为全面的苏维埃法律体系,同时组建了较为系统的司法体系,包括政治保卫局(公安)、工农检察部(检察)和裁判部(法院)、巡回法庭和劳动感化院等,为当时根据地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有力地推动了根据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军事建设、教育建设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外部环境是艰苦恶劣的,敌人的军事威胁不断,“围剿”行动不断。根据地内部又有各项事业亟待发展,加之没有什么经验可循,大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正是在这样艰难的局面中,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从无到有、从基本完备到趋于成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成为了巩固革命根据地、维护广大人民基本权益、向敌对势力进行进攻的锐利武器。系统梳理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包括对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军事建设、教育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同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