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工商业的健康发展
2026年02月05日
二、促进工商业的健康发展
苏区的法制建设也围绕着促进工商业的发展而进行。《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中指出:“苏维埃要利用现有的竹、树、矿山和荒地,建立各种手工业工厂、矿厂及苏维埃农场,以收纳失业工人及避匪群众来工作。这样一方面可以充裕苏区的经济,一方又可以减少,甚至完全没有失业工人及节省避匪群众的救济费用。”创办与发展工业受到苏维埃政府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商业也同时活跃起来,《施政大纲》规定“允许商人自由贸易……缴纳累进所得税,遵守苏维埃政府各种法令”。《关于苏维埃工作——中共赣东北特委扩大会决议之三》规定:“允许商业自由,同时须严禁商人投机与提高物价。”通过制定法律来保障与促进苏区商业的繁荣,《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行长对本行所发行的货币的有关说明》《闽浙赣省苏维埃执委会通令——关于建立贮粮合作社组织问题》《闽浙赣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关于财政与经济问题的决议案》《闽北分区苏维埃政府关于商人自由贸易问题布告》等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实行,更是体现闽浙皖赣苏区法制建设为经济服务、改善群众生活的指导思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