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党的领导

二、明确党的 领导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连队有党支部,营以上有各级党委,把军队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是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的建军原则。1929年古田会议的决议纠正了以往单纯军事化的错误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单纯军事观点主要表现为认为“军事政治二者是对立的,不承认军事只是完成政治任务的工具之一”,以为“红军的任务也和白军相仿佛,只是单纯的打仗的”,“在组织上,把红军的政治机关隶属于军事工作机关,提出‘司令部对外’的口号”,“在宣传工作上,忽视宣传队的重要性”等等。古田会议决议规定红军“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担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重大任务”。

根据地红军从创立之初就建立了各级党的组织。红军独立团时期,10个连队有16个士兵支部;红十军时期,据1931年5月统计,有支部60余个,1932年11月军营有支部160余个。此外,从团部到军部,都建立了党的委员会,团以上还设立了政治部,配备了政治工作人员。在红军中建立各级党组织和实行政治工作制度。保证了部队的一切行动都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纠正过去包办军委工作的错误,同时确定各级党部对军委的领导,不能超出上级军委领导的范围之外。[85]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持了正确的革命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