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农业发展

一、推动工农业发展

因为根据地大部分是农业地区,所以经济建设中摆在首位的任务是恢复与发展农业。1928年5月,弋阳县苏维埃政府成立,随后又成立横峰县苏维埃政府,此时根据地的法制建设还是围绕土地问题进行,因为这是革命的中心问题。在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地按照土地法进行土地分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但因为国民党的“围剿”,根据地是不稳固的,甚至会遭到严重破坏:“弋阳在第二次斗争失败过程中,农妇被奸掳的在一百以上,耕牛为官兵劫掠的在一百七十头以上,农村房屋被焚的在七百以上。”[58]苏维埃为了解决牛荒,一面打土豪罚耕牛,一面集资去白区购买耕牛,同时还帮助解决谷种问题,到1929年根据地农业得到恢复。

根据地虽然“有伟大而进步的新式资产区域”,如鸣山煤矿的现代机器开采,以及景德镇瓷业、六铺街茗山锰矿的工场手工业,使这一地区“在整个农村经济的江西中,实为不可多得的重要产业区域”;但是广大农村仍然处于封建豪绅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统治之下,“一方面农民渐渐失业,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另一方面土地与财产,已日趋集中于一部分地主豪绅的手中”。[59]解决土地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始终是最重要的任务,因此土地法令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土地分配的进行仍是关键。

根据地先后颁布《临时土地分配法》和《信江特区苏维埃土地临时使用法》,解决了农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并通过法律加以保障,如1929年11月12日颁布的《信江苏维埃临时土地分配法》规定:“没收豪绅地主和一切封建祠堂庙宇的全部土地,以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进行分配”,“凡不反对苏维埃政权者均有分得土地之权”,对分配对象范围较宽泛。虽然苏维埃政权得到广大农民的信任和拥护,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经验,规定农民分得的土地不是归农民所有,而是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致使1930年10月中央来信严厉批评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新的区域是搞得非常敷衍,或是耕者有其田的富农办法”,这使土地革命的利益“必不可免地要落到富农手里”,而不是广大贫苦农民身上。[60]

直到1931年9月4日《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中宣布“实行平分一切土地归农民所有”,并提出苏维埃财政问题的解决,应从正确的整治各种税收,发展新的苏区,增进财源,以及尽量节省各项开支去着手,生产力进一步解放。[61]1932年5月29日颁布的《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土地分配法——省苏第2次执委会修改通过》中第四条进一步完善土地的转易与收回:苏维埃政府现在还不禁止土地的租借和买卖,但须防止地主富农乘机收回其土地;土地分配之后,非必要时不再重新分配。如因人的生产和死亡的关系,苏维埃政府得按照情形将死亡者土地转与生产者。从而确认了分配土地后农民的产权,地权的确定受到了农民的强烈响应,农民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62]

1931年3月,苏维埃政府将“奖励生产事业”写进了《施政大纲》,还制定了《生产冲锋队的组织办法》,提出“不劳动者不分田地”“懒惰便是不革命”等口号,同时改良扩充水利及培植森林,至1933年,根据地“全年共兴修水利1500多处”。[63]1932年5月,《赣东北省苏维埃关于发展耕种运动的决议》中指出:“农业生产极为丰富,每年除足够群众吃用外,向来还有很多的农业品,如谷子、棉花、柽油、茶叶、树竹等运销其他各地去……今年一定要鼓动群众开垦荒田、荒地及荒山,开垦荒田三年免收土地税,并给奖品(今年开垦的荒田、荒地,在几年内不准村乡苏收回给他人去种),今年至少要将荒了的土地开出二分之一以上。全东北苏区共有荒田、荒地五万余亩,今年至少要开出一半来。”[64](https://www.daowen.com)

根据地创立之前除了少数手工作坊之外,毫无工业基础,所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工业发展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通过艰苦创业发展起来的。早在《施政大纲》中第四条就提出了苏维埃要经营和管理工厂的内容。根据地的工业从军工起步,主要是兵工厂、被服厂,随后发展民用工业。

1931年5月9日通过的《关于苏维埃工作——中共赣东北特委扩大会决议之三》中关于苏维埃的经济政策指出:目前允许外国企业重新订立租借条约继续生产,但必须遵守苏维埃的一切法令,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及其他各种条例。如这些企业违反这些条例,实行怠工或关闭企业或干涉苏维埃的政权等反革命,必须立即没收;对中国资本的企业仍保留在旧业主手中,不能无条件的没收。但必须由工厂委员会或职工会实行由工人监督生产。如这些企业主怠工,破坏苏维埃法律或参加反革命的活动则须立予没收,交工人合作社或苏维埃政府管理;苏维埃政府特别注意供给军事的一切企业的建立与发展。[65]

1931年9月4日,《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中指出:苏维埃要利用现有的竹、树、矿山和荒地,建立各种手工业工厂,矿厂以及苏维埃农场,以收纳失业工人及避匪群众来工作。这样一方可以充裕苏区的经济;一方又可以减少甚至完全没有失业工人及节省避匪群众的救济费用。[66]

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在根据地军民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地工业发展迅速。1934年1月19日,《红色中华》报道的《闽浙赣的经济建设》一文中提到闽浙赣皖根据地工业制造力满足全省需求有余。毛泽东同志在全国“二苏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闽浙赣边区方面,有些当地从来就缺乏的工业,例如造纸、织布、制糖等,现在居然发展起来,并且收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