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苏维埃财政部
苏维埃财政部是负责苏区财政工作的执法部门,其执法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源节流,征收土地税
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土地立法的同时,就开始推行统一的累进税制,旨在废除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1929年,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财政委员会(后改部)依法建立各级税务管理机构。1930年,财政部设农业税征收科负责征收土地税和山林税,县财政部设立农税科,区财委会设立土地税征收处。
①根据赣东北大多地区种植双季稻的特点,规定土地税分两期征收,“早田税,在九月以前征收完毕。晚田税,十一月以前征收完毕。早晚田之税,均须一次交清”,“旱地税随晚田税一次交清”[10],由财政部区土地税征收处负责征收。土地税征收完毕,由各县农税科填写《土地税报告单》,各村负责保藏税谷并上交土地税存谷单。

②推行土地税票证制度。1931年,苏维埃财政部开始印发米票,作为红军及政府机关领取土地税谷的凭证,米票以一升、二升为面额计算,“分成甲乙两种,甲种是红军的,每人每月三斗三升,乙种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每人每月二斗八升”。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可以用米票在村乡领取粮食,或在农民家吃饭付给户主。土地税征收时,农民可用米票抵销等量的土地税谷。
③推行土地税证,强化监督。财政部印制的“土地税晚田税收条”,外沿长19.3厘米,宽8.9厘米,内容部分长15厘米,宽6.7厘米。该证件使用苏区自己生产的土毛边白纸印制而成,顶部印有横向排列的“土地税晚田税收条”八个字,再往下则是税收条具体内容:某县某村某同志姓名、个人成分、应纳晚田税谷几升,落款是县苏财政部、发证时间,并在这行文字亦即发证单位上盖上同样内容的3.8厘米圆形红色印章。此土地税收条留有存根字号,在字号处也盖有公章。但公章随年份有变更,1932年“土地税早田税收条”是县苏人民财政委员会印发的,使用的公章是3.1厘米正方形的。1934年“土地税早田税收条”是县苏财政部印发的,它使用的公章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闽浙赣省财政部”,这枚印章有小碗口那么大,计7.5厘米,它覆盖了整个税收条文字部分的60%。
当年赣东北苏区的土地税晚田税收条:兹有德兴县二区篁村沅村陈炳良同志,系中农成分,应纳晚田税谷(零)石七斗六升已经照数收讫,特给收条为凭,落款是县苏财政部。发证时间:1933年8月15日。
苏维埃财政部执法,通过颁行土地税征收法、减免土地税,有力地促进了苏区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https://www.daowen.com)
(二)建立银行、发行纸币股票
①1930年10月,依法设立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并出台纸币发行规定:第一,严禁私人银行发行纸币,只有苏维埃银行才能发行纸币;第二,发行纸币是为了建设苏区,驱出伪币,发展苏区经济,方便群众携带;第三,苏区内金银流通不禁止;第四,社会买卖、纳税不准有折扣;第五,在各县、区分行、兑换所,保证兑换白洋(白洋加盖银行橡皮印)。另外,又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将敌币用到白区去,二是把红票用到白区去。在白区流通,既可以提高红票的信誉,提高红色政权的威信,使白区人民心向红区,又可以破坏国统区的金融秩序、降低国民党银行信誉,其意义是非常积极的。
②监督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的纸币印制发行。1931年5月,纸币初期发行数量严格控制在1万元以内,到七八月份,又发行3万元纸币,总共发行纸币4万元。初版印刷的苏区货币有1元、5角、2角、1角四种,还同时印制了面值50元和100元两种兑换券。当时发行纸币是有控制的,事先由财政部根据需要而计划规定印钞数目,再上报方志敏主席,经同意后才能印制。整个闽浙赣时期,共发行一元券红票70万张,一角券80万张,铜元拾枚钞票20多万张,总计钞票面额在100万元左右。
当时苏维埃银行发行的纸币,其背后印有发行货币的原则:“本行钞票,现银一律,准备基金,十分充足。工农士兵,携带轻便,县苏区苏,都可兑现。买卖完税,毋许折扣,倘被查出,定必彻究,发行纸币,信用攸关,如有伪造,从严惩办。”
③根据苏区不断扩大、军需民用需要更多现金的情况,对控制现金出口和原来流通的货币,做出补充规定:一、旧的金属铸币,即银元、铜板、银毫可以继续流通;二、白区银行发行的纸币流入苏区后,只能再用到白区去购买需要的物资,不准在苏区流通。同时,苏区政府又规定:消费合作社、工农药店和国营商店卖货,只收纸币,不收银元,这样提高了纸币的信用。

④监督招股委员会发行股票。1933年9月,省委明确指出:“当前经济工作最中心的任务就是推销银行股票。”银行股票首次发行工作是在省苏维埃政府领导下的招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是为了支持革命战争,为反“围剿”准备财力,利用经济的方法扩大根据地的政治影响力;同时以广大工农群众积极响应苏维埃政府为夺取革命战争胜利的经济动员为基础,在经济上保障了苏区银行的信用及其发行的纸币的信誉,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增强其宏观调控功能,调节苏区的货币供应量,使得苏区经济得以平稳健康发展。

当年苏维埃银行发行的“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壹圆股”,呈长方形,长20厘米,宽7.5厘米,正上方印有“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中间印有“壹圆股票”,并加盖省苏维埃银行的红色印章,在“壹圆股票”两边印有“本银行股息周年六厘计算,每年年终结账,营业盈余除开支费用及股息外,所有纯净红利照股分派,次年一月凭票领取”,正下方为股票号码,并附每年领取股息和红利的凭证,即通常所说的息票,息票每年1张,从1933年起到1942年,共计10张。按当时的规定,该股票每股1元,也可折谷入股,每50斤谷折算1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