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建设的成效

第四节  军事建设的成效

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渐形成了正规红军、地方红军、群众武装三位一体的人民武装体系。早在弋横暴动时,方志敏等革命领导人就认识到:“没有红军,是可以组织和爆发一个群众的暴动;但是在暴动之后,不积极去建立坚强能战的红军,无论如何,暴动是不能长久支持下去。”[75]方志敏等革命领导人在革命早期就形成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思想,并付诸实践。1928年2月,在无外来一兵一卒的情况下,白手起家,从农民革命团挑选了20名骨干,集中了仅有的20余支枪,在弋阳县磨盘山山麓的齐川源正式创建工农革命军第二军第二师十四团一营一连,后来齐川源也成了重要的兵工厂加工基地,这就是赣东北红军的前身。齐川源建军不久后改名为工农红军并扩大为红十四团;1929年4月改编为江西红军独立第一团;1930年7月智取景德镇前后壮大为红十军;1933年1月扩编为红十一军(调入中央苏区参加反“围剿”斗争)和新编红十军;1934年11月,红十军和中央苏区寻淮洲的红七军团经重溪整编后合编为红十军团,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过程。毛泽东同志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总结“方志敏式”革命根据地的五项正确的基本政策后指出:“扩大人民武装的路线是经由乡赤卫队、区赤卫大队、县赤卫总队、地方红军直至正规红军这样一套办法的。”[76]

法制建设一直贯穿于根据地军事建设的始终,有关军事建设的法律法规文件陆续制定,为建立铁的红军队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