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织的科学
牛顿于1672年发表的那篇光学论文刊登在皇家学会的《哲学学报》(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上,这原是寄给学会秘书奥登伯格(Henry Oldenburg)的一封信。皇家学会是出现在英国社会的一个新型科学机构,专门为科学活动提供资助,全名为“促进自然知识伦敦皇家学会”。它成立于1660年,1662年查理二世为其签发了皇家特许证。皇家学会为国家科学学会,一直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维持运作。
伦敦皇家学会(1662年)和巴黎科学院(1666年)是17世纪发生的那场科学组织革命中起标志作用的两大科学机构。它们为科学和科学家提供了新的组织基础,并预示了在紧随其后的一个世纪将出现一个以众多科学院为特征的科学组织形式的新纪元。在那两大科学机构出现以后不久,普鲁士、俄国和瑞典也相继建立起它们各自的大型国家科学院。这种国家科学院或者国家科学学会的模式很快就传遍欧洲,接着又传至欧洲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科学院或科学学会可以在不同层次上协调各种各样的科学活动,例如:提供付酬的科学职位,为某些科学项目和探险活动悬赏或提供资助,创办刊物和实施出版计划,组织和监督各种考察和探险活动,此外还能够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为国家和社会提供种种特殊服务。这样一些组织机构,再加上社会上广泛存在着的那些关注科学的力量,就成为在一个多世纪里把科学组织起来的主要形式;此后一直到19世纪,才又出现了专业的科学学会,大学也才再度显示出它们的科学活力。
17和18世纪的这些新型学术机构,是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早期资助形式逐渐演变的结果,其前身是由宫廷资助科学;应该说,它们是民族国家和集权政府的一项创造。国家资助科学学会,较之在文艺复兴时期刚出现的那些资助形式来,更加稳定和可靠。它们取得了政府当局的批准,持有正式的官方特许证件,因而属于合法组织,是一种永久性社团。随着政府的运作逐渐同皇室分离,官办的国家科学学会也随之脱离宫廷活动,被纳入政府的组织机构之中。这时,学会成员的作用已经不怎么像科学廷臣,而更像是服务于国家的专家型公职人员。国家科学院和国家科学学会还被明确为专门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机构,它们不接受其他任务,能够基本上做到自己管理自己,而且这些机构还不同于大学,不必承担教学任务。国家科学院和科学学会能够在18世纪成长和成熟起来,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表明科学在科学革命之后已经在相当大程度上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包容。
在17和18世纪,上层妇女经常聚集在一起搞一些文学和智识沙龙活动,可是,在科学和学术社团领域还基本上是男人的世界。不过,法国的夏特莱侯爵夫人(Madame de Châtelet,1706—1749年)是一个明显的例外。她是好几个科学院的院士,在科学上有不少创新,而且曾经把牛顿的著作翻译成法文。她的翻译工作对于牛顿理论在法国的传播起到过很大作用,尽管人们对此有时会估计不足。此外,在意大利的几个设有大学和科学院的城市也产生过一系列女性科学明星,像巴茜(Laura Bassi,卒于1778年)就是其中之一。她在用实验证实牛顿理论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巴茜和其他女性科学家所取得的成就,不仅在她们所在的城市,也在当时的整个学术界为她们自己以及全体妇女争得了荣誉。
在17世纪还出现了其他一些有助于科学组织和科学交流的非大学渠道。那时,进行科学交流的主要形式已经包括个人访问、私人通信和出书。早在科学革命发生之时,那些关注新科学的人就频繁地彼此通信,以这样一种新的学术交流方式形成了一些非正式的学术圈子。接着,在17世纪下半叶,随着得到国家支持的新型学会的出现,又有了定期出版的学术期刊。自那时以来,这种定期出版的学术期刊一直就是发表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形式。1666年,伦敦皇家学会的《哲学学报》和法国的《科学通报》(Journal de Scavans)两种期刊同时创刊,随后就陆续出现了其他一些产生过很大影响的早期期刊。这些期刊为交流和传播科学知识和研究成果提供了新的手段。它们能够使科学成果得到迅速及时的发表,而期刊上刊载的一篇篇科学论文又成为科学界统计科学成果的计量单位。
图12.1 路易十四访问巴黎科学院。这幅凭想象创作的17世纪的雕版画描绘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视察巴黎科学院的情景,表明在17世纪的欧洲,国家对科学的支持得到极大加强。
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内外的贸易,欧洲各国均仿效以前伊斯兰世界的做法,相继建立起皇家或国家的天文台,如法国(1667年)、英格兰(1675年)、普鲁士(1700年)、俄国(1724年)和瑞典(1747年)等。与此同时,国家还开始拨款设立和维持国家植物园,如于1635年成立的巴黎皇家花园和于1753年成立的坐落在英国基尤地区的皇家植物园。这些国家植物园和其他数百座类似的植物园,大多是根据法令或中央政府的特别批准由原来旧的大学药用植物园扩建而成的。它们是进行科学研究的中心,后来又在重商主义政策的推动下扩大成由荷兰、英国和法国的植物园组成的世界性植物园网络。
从16世纪起,欧洲的宫廷和政府开始出钱把科学活动组织起来,与此同时,科学专家也开始参与欧洲各国政府的事务。他们不仅在植物园、天文台、科学学会和大学里担任职务,事实上还能够在政府的一切部门发挥作用。例如,美第奇佛罗伦萨治河委员会属下就有一个由15名专家组成的技术班子,宫廷也经常就工程问题向伽利略提出咨询。牛顿后来则担任铸币厂总监,直接服务于王室。渐渐地,欧洲科学家便同先前水利文明国家里的科学家一样,变成了国家的公职人员。科学专家和他们所在的科学机构同时也在为国家作出实实在在的具体贡献。例如,巴黎科学院就要负责管理专利的使用,从而成为法国皇家政府的左膀右臂;与中国的钦天监一样,它还要监督官定天文表的出版。
在近代欧洲的早期,科学必须有用的思想使得科学和政府之间形成了一些新型关系。首先,欧洲各国政府是以一种纯粹买卖的关系来对待科学和自然哲学的。科学和哲学要得到政府的重视、支持和获得自治,就必须提供有用的服务并显示出能力来进行交换。科学主动把自己出卖给政府,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如此;而国家——首先是专制君王所把持的宫廷,其次是民族国家的官僚机构——则开始买进科学。在近代欧洲早期建立起来的这种科学和国家之间的新型买卖关系的历史意义在于,那些欧洲国家的政府终于还是仿效古代的水利文明,开始利用科学专家了。
我们当然不应夸大在科学革命结束时才在欧洲形成的那种政府支持科学的力度。在当时,并非数学家、科学家和技术专家普遍都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查理二世就曾经嘲笑过他自己的皇家学会,说他们利用抽气机实验去“称空气的重量”是在搞毫无用处的事情。受雇于宫廷或者国家的科学和技术人员要想拿到技术服务的报酬和早先许诺的薪金,也经常是困难重重。就连巴黎科学院那样名气很大的科学机构,在最初的几十年里,能够得到的基金也少得可怜,远低于同它平级的艺术院。不错,路易十四曾经驾临过他的科学院,但也仅此一次而已,以后就再也请他不动了。欧洲的那些政府一直认为,科学是有用的,但也是廉价的。直到进入20世纪,他们才终于保证了满足第一个条件。至于第二个,他们只获得了部分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