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的观念
亚当·斯密描绘了一幅人类的画卷,或许能够帮助我们将有限的观念的本质具体化。在成为著名的经济学家的近20年之前,亚当·斯密在其于1759年以哲学家的身份撰写的《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中写道:
让我们假定,中国这个伟大帝国连同她的全部亿万居民突然被一场地震吞没,并且让我们来考虑,一个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的富有人性的欧洲人在获悉中国发生这个可怕的灾难时会受到什么影响。我认为,他首先会对这些不幸的人遇难表示深切的悲伤,他会怀着深沉的忧郁想到人类生活的不安定以及人们的全部劳动化为乌有,它们在顷刻之间就这样毁灭掉了。如果他是一个投机商人的话,或许还会推而广之地想到这种灾祸对欧洲的商业和全世界平时的贸易往来所能产生的影响。而一旦完成所有这些精细的推理,一旦充分表达完所有这些高尚的情感,他就会同样悠闲和平静地从事他的生意或追求他的享受,寻求休息和消遣,好像不曾发生过这种不幸的事件。那种可能落到他头上的最小的灾难会引起他某种更为现实的不安。如果明天要失去一个小指,他今晚就会睡不着觉;但是,倘若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中国的亿万同胞,他就会在知道了他们毁灭的消息后怀着绝对的安全感呼呼大睡,亿万人的毁灭同他自己微不足道的不幸相比,显然是更加无足轻重的事情。[1]2
广义而言的人的道德局限性特指人的自私性,斯密既没有对其感到失望也不认为它们需要改变。它们被当作生命内在的事实和人的观念的根本性局限。基本的道德和社会挑战在于在这种限制下充分利用存在的各种可能性,而不是浪费精力去尝试改变人性——这种尝试在斯密看来是徒劳且无意义的。比如,即使有那么一点可能使欧洲人痛楚地感受到中国人的全部痛苦的话,这种感同身受也是“完全无用的”。斯密认为,除了使他“痛苦”3以外,这种同情对中国人没有任何好处。斯密说:“看来,当神使我们承受自己的痛苦时,他认为有此已经足够,因此,不要求我们进一步去分担别人的痛苦,至多鼓励我们致力减轻这些痛苦。”4
斯密并不认为人性是某种能够或者应该被改变的东西,他尝试在这种限制条件下找出能够带来人们所希望的道德和社会福利的最有效的方式。斯密探讨道德行为的生产和分配的方式,与他后来探讨的物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样的。虽然他是一名道德哲学教授,但是他的思考程序已经同一名经济学家一样了。然而,有限的观念绝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家之中。从政治的角度对有限的观念做出的最好归纳,或许是与斯密同期的政治学家埃德蒙·柏克所谓的“所有人造物的根本缺陷”5,即事物的本质之中固有的缺陷。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人类的许多制度,甚至是那些最完美的制度,都有缺陷和优异之处——坏的和好的倾向。这来自创制者——人——的不完美。6
回到亚当·斯密的例子。如果每个人的行动(act)都表现得好像自己的小指头比其他上亿的生命更加重要,那么一个社会的运行就显得不人道了。但是,这里的关键词是行动。当我们行动的时候,我们不可能“那么无耻而盲目地偏向自己”7,亚当·斯密说,即使那是我们自发的或自然的感情倾向。根据斯密的观点,在实践中,人们时常“为其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8,但这样做是因为要献身于道德原则、荣誉和高尚的信念,而非因为爱邻人如爱自己。9
通过这样的人为干预,人们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形象或内心需求而被说服去做他本不会为了同伴的利益而去做的事情。简而言之,斯密认为这样的信念是以最低的心理成本完成道德工作的最有效的方式。尽管事实上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斯密的回答在本质上是经济学的一套道德激励体系、一系列权衡,而非通过改变人来获得真正的解决方案。有限的观念的一个标志就是它在权衡中处理问题,而非提供解决方案。
在他后来的经典著作《国富论》中,斯密探讨得更深入。经济为社会带来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人无意间造就的,然而也是在竞争的压力和个人收益动机之下系统性地从与市场的互动中生成的。10道德情操仅仅对法律的一般框架的塑造来说是必要的,在这一框架中系统性的程序才可以持续下去。
在斯密所设想的有限性下,人可以被诱导为他人创造利益,其原因最终可归结为自我利益,这是另一种对人的理解方式。这不是一种原子式的理论,认为个人的自我利益可加总为社会的利益。相反,经济和社会的功能要求每个个体为他人做事,而这些行动背后的简单“动机”——无论是道德的还是经济的——最终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在斯密对道德和经济的分析之中,人们完成工作的动力是激励,而非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