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的观念

无限的观念

帮助处于逆境的人的人道努力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两种观念的传统的一部分。亚当·斯密参与了这样的努力,无论是在理论中还是在实践中。75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也是如此。76反对奴隶制的运动也得到了分别持有这两种观念的著名人物的支持——既得到柏克和斯密的支持,也得到葛德文和孔多塞的支持。77在20世纪,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了收入向穷人转移的计划,萧伯纳也提出了相应计划。78

无限的观念与众不同的不是它规定了对穷人的人道关怀,而是它认为把物质利益转移给不幸的人不仅仅是一个人道问题,还是一个正义问题。爱德华·贝拉米的小说《回顾》反对将穷人贬低为接受面包皮的阶层,认为称施舍面包皮为慈善更是过分。作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前几代人的努力所创造的繁荣的共同继承者,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以正义的名义。

社会正义这个概念的核心是:个人有权分享社会生产的财富,仅仅是因为他是这个社会的成员,而不论个人对该财富的生产是否做出了贡献。他们是获得了全部的份额还是更少的份额,或者仅仅是最低限度的“体面”?这一思想传统的不同社会思想家以不同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但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被认为有权分享成果关乎正义,而不仅仅关乎慈善。根据葛德文的观点:

财富积累不正义的学说一直是所有宗教道德的基础。最有活力的导师受到其不容辩驳的指引,一直在坚持这方面的明确真理。他们教导富人说,他们只是在以信托的形式拥有自己的财富,他们对每一分支出都严格负责,他们仅仅是管理者,而绝不是主要的所有者。但是,尽管宗教向人类反复灌输这种正义的纯粹原则,不过很遗憾,大部分信仰者一直把践行正义视为一种自发的慷慨行为,而不是一种应该深思熟虑的债务行为。

这种模棱两可的学说的影响是:把我们想要的东西交由少数人支配,使他们能够用并非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来显示慷慨,并通过债务的偿还来购买穷人的服从。他们的学说是一套仁慈和慈善的制度,而不是正义的制度。它用虚夸来掩饰富人的行为,使富人满怀不合情理的骄傲;它引导穷人认为自己获得的微不足道的舒适并不是无可争议的应得之物,而是他们富裕的邻居的善举和恩惠,并因此备感卑屈。79

类似的主题依然是无限的观念的传统的一部分。萧伯纳鄙夷那些“投身于施舍以减轻他们病态的愧疚感”的人,部分原因是“这样做使贫民备感羞辱,使赞助人充满了邪恶的骄傲,并使两者都心怀怨恨”,但更根本的原因则是“在一个正义而有远见的国家里,贫民没有理由这样做,赞助人也没有机会这样做”。80

尽管在无限的观念中社会正义的概念围绕着收入分配的议题打转(收入分配被视为一个统计结果),但也有人关注社会流动性,它同样被视为一个结果。有限的观念对所有这些问题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