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与启示
有限的观念和无限的观念关于人类的重要分歧不在于它们对人的理解本身,而在于它们各自对人类潜力的理解不同。无限的观念很难以乐观的方式看待当今世界的普通人。相反,一些对普通老百姓现有能力的最彻底的否定来自持无限的观念的人,从18世纪的葛德文到20世纪的萧伯纳——即使他们敦促全面的经济平等。确实,主张全面实现物质条件平等化的一个理由是:它能使群众改善自己,更充分地享受生活。简而言之,相较于有限的观念,在无限的观念中,实际能力和潜在能力之间的差距更大,当前的人民群众和拥有先进知识及道德潜力的人之间的差距也更大。
因此,“平等”的概念在这两种观念中具有相反的含义。持无限的观念的人认为,物质条件更大程度的平等化是必要的,即使实现它需要更先进的道德和智力水平来限制市场中他人的自由裁量权,或通过法律中的司法能动主义,或通过其他社会或政治手段。同情、领导力、奉献和理性等概念是无限的观念的显著特征。
然而,有限的观念认为实际能力和潜在能力之间的差距要小得多,因此,智力和道德精英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也相应地要小得多。在特定的专业领域内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柏克对专业领域内的权威人士表示尊敬71——但这种观念的信徒长期以来一直指出,在某些领域,普通群众要比知识分子更胜一筹,因此,不存在这样的普遍优势能够证明一个群体限制他人的自由裁量权并充当其代理决策者是正当的。持有限的观念的人认为,自由裁量权的平等比条件的平等更重要。
这两种观念各自对于当前人类能力(智力和道德)的评估,与其说是对平均值的估测不同,不如说是对方差的估测不同。在某种程度上,一些人的自由裁量权应当被另一些人的自由裁量权所取代——无论是通过影响力还是权力,并不取决于普通人的平均理性,而取决于不同群体的理性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越大,代理决策者代替他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正当性就越强。
当这种差异被认为只存在于特定的专业领域时,缺乏独特专长的个人可能仍然能够保有“自由选择权”——从医生、律师和摄影师等那里购买他们认为合适的专业知识。但是当这种差异被认为存在于一般领域时,外行就缺乏选择代理决策者的数量和种类所需的先决条件了,更不用说拒斥其基本原则了。因此,“一个更平等的世界是一个更好的世界,即使大多数人喜欢不平等”72。
这两种观念的冲突不在于平等的程度,而在于要平等的是什么。在有限的观念中,平等是在大多数人的普遍经验的基础上尽可能平等和单独行使的自由裁量权,而不是少数人的特殊表达。在无限的观念中,有些人拥有智力和道德立场并特别关切他人的幸福,在这些人的影响或权力之下,生活的物质条件应当是平等的。
[1]译文选自《自由选择》,米尔顿·弗里德曼、罗丝·D.弗里德曼著,张琦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
[2]译文选自《自由选择》,米尔顿·弗里德曼、罗丝·D.弗里德曼著,张琦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
[3]译文选自《自由选择》,米尔顿·弗里德曼、罗丝·D.弗里德曼著,张琦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