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视图缩放
视图是模型从空间中特定位置(视点)观察的图形表示。在设计过程中,会经常对视图进行缩放操作来观察图形对象。视图显示缩放只是放大或缩小屏幕上对象的视觉尺寸,即通过放大和缩小操作更改视图的显示比例,类似于使用相机进行缩放,视图显示缩放后,图形对象的实际尺寸仍然保持不变。
在“草图与注释”工作空间中,在功能区的“视图”选项卡的“二维导航”面板中可以找到视图缩放的相关工具,包括“范围”“窗口”“上一个”“实时”“全部”“动态”“缩放”“圆心”“对象”“放大”和“缩小”,如图2-20所示。这些视图缩放工具对应的菜单命令位于菜单栏的“视图”|“缩放”级联菜单中。下面介绍这些视图缩放工具的功能含义。
1)“范围”:缩放以显示所有对象的最大范围,即用尽可能大的比例来显示视图以包含图形中的所有对象。此视图包含已关闭图层上的对象,但不包含冻结图层上的对象。
2)“窗口”:缩放以显示由矩形窗口指定的区域。执行该命令后,需要使用鼠标指针指定要查看区域的两个对角以形成矩形窗口。指定缩放区域的形状并不完全符合新视图,当新视图必须符合视口的形状。
3)“上一个”:恢复显示上一个视图。恢复显示上一个视图无法恢复对视图的更改,该命令用于仅恢复上一个视图而已。
4)“实时”:可以通过向上或向下移动定点设备进行动态缩放,以显示当前视口对象的外观尺寸。单击鼠标右键,可以显示包含其他视图选项的快捷菜单。
5)“全部”:缩放以显示所有可见对象和视觉辅助工具,将显示用户定义的栅格界限或图形范围,具体取决于哪一个视图较大。
6)“动态”:使用矩形视框平移和缩放。
7)“缩放”:通过输入比例因子进行缩放,以更改视图的比例。
8)“圆心”:缩放以显示由中心点及比例值或高度定义的视图。
9)“对象”:缩放以在视图中心尽可能大地显示一个或多个选定对象。
10)“放大”:使用比例因子2×进行视图放大,以增大当前视图的比例。
11)“缩小”:使用比例因子0.5×进行视图缩小。
通常通过使用鼠标滚轮来快速完成缩放视图。如果使用命令行输入的方式,则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视图缩放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