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9  基线标注

8.3.9 基线标注

基线标注是从相同位置测量的多个标注,所述的相同位置被用作基线(基准)。在创建基线标注之前,必须首先创建线性或角度标注。在默认情况下,基线标注从当前任务中最新创建的标注开始。基线标注的示例如图8-33所示。

下面以一个典型范例介绍如何创建连续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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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3 基线标注的两种典型示例

978-7-111-45385-7-Chapter08-87.jpg打开“基线标注即学即练.dwg”文件,已有的原始图形如图8-34所示。

978-7-111-45385-7-Chapter08-88.jpg单击“线性”按钮978-7-111-45385-7-Chapter08-89.jpg,在图形中依次选择端点1和端点2作为尺寸界线原点,接着指定尺寸线位置,创建图8-35所示的一个线性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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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4 原始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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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5 标注一个线性尺寸

978-7-111-45385-7-Chapter08-92.jpg单击“基线”按钮978-7-111-45385-7-Chapter08-93.jpg,在图形中选择图8-36所示的端点作为第二条尺寸界线原点,再依次选择端点4、端点5、端点6和端点7,按两次<Enter>键结束命令,完成创建基线标注的结果如图8-3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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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6 指定第二条尺寸界线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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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7 创建基线标注的结果

知识点拨:在单击“基线”按钮978-7-111-45385-7-Chapter08-96.jpg或“连续”按钮978-7-111-45385-7-Chapter08-97.jpg时,如果对默认的基准标注不满意,那么可以在“指定第二条尺寸界线原点或[放弃(U)/选择(S)]<选择>:”命令中选择“选择(S)”选项,接着重新选择基准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