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中印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中印关系

2014年6月28日,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印度称“潘查希拉”)提出60周年纪念日。这一原则从最初的提出到普遍接受,经受了世界各国外交实践和国际关系演变的长期检验。60年,大约相当于三代人。三代人的历史表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行之有效的基本准则。它的历史意义是无与伦比的。

1953年底,中国总理周恩来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的谈话中,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基本主张。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在这个协定的序言中,中印双方共同决定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写进上述协定的序言,作为双方共同信守的基本原则。可以说,当时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初衷是解决中印之间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同年6月中国总理周恩来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中印两国总理在联合声明中正式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两国关系的准则,并且提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他们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6月29日,周恩来访问缅甸,与缅方在联合声明中再次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中国和缅甸关系的原则,并且强调如果这些原则能为一切国家所遵守,则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和平共处就有了保证,而侵略和干涉内政的威胁与恐惧将为安全感和信任感所代替。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得到中印、中缅政府的确认之后,逐渐得到亚非各国的普遍拥护和赞扬。1955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召开具有历史意义的亚非会议,在各国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制定了各国和平相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实际上,这十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延伸和发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诞生60年来,得到许多国家的赞同,也解决了很多国家间和国际上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促进了国际和平与国际经济的发展。60年的实践证明,和平共处是处理国际关系最好的方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处理国际争端最好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促进和平与发展的有力武器。它的内涵也体现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当今国际关系的历史上,在许多国家间的联合声明和国际文件中,都写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或类似的内容。有些国家最初不愿意承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但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也不得不在一些双边文件中承认这些原则。由此可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具有广泛的普适性。(https://www.daowen.com)

就中国而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中国外交的基本准则,而且已经明确地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0年来,中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而且同很多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当然,中国还需努力,同有关国家一道,进一步贯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妥善处理好与周边邻国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中国政府已经提出进一步发展同周边国家关系的新思维,即“亲诚惠容”的思维。“亲诚惠容”是中国领导人在新形势下恪守、深化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的具体体现。

当今世界,仍然存在着与和平共处原则背道而驰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干涉主义等恶魔,也存在着与平等互利精神大逆而行的巧取豪夺、损害和掠夺他国资源和财富的怪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仍然任重道远。但是,不能否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对那些罪恶和丑陋的现象进行了正义的对抗和有力的抨击。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亲仁善邻,国之宝也。”我们不妨接上一句,“和平共处,世之要也。”中印缅三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许许多多国家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支持者、维护者和贯彻者。衷心希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继续发扬光大,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为全球的发展与繁荣、为人类的进步与尊严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