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边机制
美国通过建立和操纵各种环境制度来实施气候外交。目前有关国际环境的公约大多是近年来制定的,在缔约和履约谈判中,主导着国际环境事务的美国等发达国家占据有利地位,不断将对已有利的法律规则塞入国际法律框架,对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发展形成制约。围绕印度洋特大地震和海啸的赈灾工作由谁来主导的问题,美国和联合国又显现了新的矛盾和分歧,美国力图取代联合国的环境救灾权力。
另外,国际环境条约和环境制度对美国外交的影响和约束能力也越来越大。卡福特认为:“美国决策者日益受到国际环境组织和条约的压力,如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世界银行(the WorldBank)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基金会(the UN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60](https://www.daowen.com)
在全球防止气候变暖方面,美国和国际环境制度间有极其复杂的矛盾与合作。1997年在京都会议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会上,美国力图将“发展中国家自愿承诺”以及“承担降排温室气体义务”等条款塞进《京都议定书》,2001年,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并宣扬如果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美国就不考虑重新加入《京都议定书》。但是2005年后,美国通过建立“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Asia Pacific Partnership on Clean Development and Climate)体系,试图促进亚太主要国家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奥巴马和特朗普政府环境政策也大不相同。
能够说明美国是制度化霸权以及拥有娴熟的国际经验最淋漓尽致的一点,莫过于其对国际多边机制的操纵和利用,环境外交也不例外。首先是国际经济机制。美国不但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条款来促进或者缓和贸易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以贸易和环境挂钩的谈判策略达到削弱竞争对手的目的,还同世界银行一起将与本国利益有关的环境政策纳入世界银行贷款计划,并通过全球环保机构资助有利于美国的环保项目。[61]其次是多边环境合作机制。在环境外交报告中,美国国务院明确指出国际环境问题必须从全球、地区和双边的角度来处理。通过多国合作,美国不仅成功地达成了1987年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还成功地实施了地区环境政策中心地区内的跨国合作。[62]格莱农(Michael J.Glennon)等人指出,美国为了建立和操纵各种环境制度,不但积极地参加每一个环境协议的谈判[63],还试图将环境问题法律化。虽然目前关于国际环境的公约多数有利于发达国家,但是美国仍然不断将对已有利的法律规则塞入国际法律框架,不断在ISO14000等标准问题以及一些议程的设置、程序等问题上大做文章,妄图干涉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内政并对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发展形成制约。[64]在气候变化上,2001年布什政府不顾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机制的反对,单边退出《京都议定书》并宣扬如果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美国就不考虑重新加入。但即便如此,美国还是力图通过建立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以及清洁发展与气候变化合作伙伴关系等来缓和自己与后京都气候谈判之间的紧张气氛并参与到气候谈判中来。[65]奥巴马则毫不犹豫地指出,“为了应付全球气候和集体安全,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真正的全球联盟”,并准备在未来的哥本哈根谈判上发挥领导作用。[66]最后,大国合作机制。小布什执政时期,气候变化在国内政治议程中的地位虽逐步提升,但总体上仍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而美国也是唯一没有与中俄等大国签署关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主要发达国家。奥巴马开始改变这种局面,他不但极力渲染气候和环保问题的重要价值,还给主要大国领导人打电话,强调气候变化是重要话题。他告诉欧盟领导人,在他的任期内会为美国的气候变化领导地位掀开新的篇章,并坚决回归到被小布什摈弃的《京都议定书》框架中来,他还强调中国、印度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协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作用。[67]奥巴马还认为布什政府退出《京都议定书》,同时组建“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对国际社会和美国利益收效都不明显,合作要取得实效就必须得到大国的合作,时任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参议院的听证会上也表示在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金融危机等议题上需要中国、俄罗斯的合作。[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