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领导模式和美国政府

一、全球气候治理中的 领导模式和美国政府

当前的全球治理领导模式有三种:追求全体一致性的领导模式/大多边模式(consensus leadership)、主要大国协同领导模式/小多边领导模式(major power coordinated leadership),以及非国家行为体领导模式(nonstate actor leadership)。其中美国政府对于前两种影响很大。

首先,我们讨论大多边模式。以联合国为核心的气候治理体系能够很典型地反映出这种大多边的领导模式和治理构架。联合国机构中以联合国大会为代表的多边协商制度本身就要求了各个参与方的协商一致,而基于联合国平台延伸出的以之为核心的全球气候治理领导模式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了这一特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机制,公约的缔约方也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力量。这种追求全体一致性的大多边领导模式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这种领导模式主要的组织依托是联合国,遵循了尊重国家主权和尽可能地囊括更多国家参与到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理念,希望在全球各个国家中形成共识,共同推动气候治理的发展。然而这种追求全体一致的领导模式具有较大的脆弱性,受到关键国家的影响较大,同时在协调各个国家不同的利益诉求时,可能导致在最终的共识性成果中出现过多的妥协,实质上不能取得任何效果。如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一方面受到国际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实际上,当相关缔约国和参与方违背协定精神时,《巴黎协定》并没有有力的惩戒手段。不可否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气候治理大多边领导模式在唤起不同国家和国际社会的环境意识、凝聚共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也因为其巨大的妥协性和国与国之间利益鸿沟难以弥合,这种领导模式每每想采取强有力行动时,都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巨大掣肘,这也使得一些关心环境问题的国家和组织转而寻找更为高效的治理领导模式。

其次,我们讨论大国协同领导模式/小多边领导模式。在多边气候治理难以取得突破的情境下,大国的合作领导对于打破困境至关重要。气候治理领域的“大国合作领导结构”是两个及以上的大国在气候领域共同领导治理进程的合作模式,其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基本立场上,展现出合作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共同意愿,积极引领气候治理理念的革新,保持立场上的协调;二是在方案选择上,保持密切的沟通,主动管控国际社会在气候治理中的分歧,合力促成有代表性、有约束力、有实施性的行动方案和条约的出台;三是在行动落实上,放弃以其他大国行动为其采取行动的先决条件,与其他大国采取相向而行的治理行动;四是在要素提供上,各尽所能,共同向国际社会提供气候治理所需的包括资金、技术等在内的诸多要素。中国、美国和欧盟都是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力量,拥有突出的合作能力及合作意愿。国际上主要大国针对环境问题自发开展合作,这种主要大国之间的协同领导也成为全球气候治理领导模式中的一种主要形式。中欧、中美和欧美之间在全球气候治理问题上曾经形成过不同的对话和协调机制,二十国集团峰会也是大国协调气候治理问题的重要平台。2005年形成的主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G8+5”对话机制也将能源环境问题作为重要议题。发展中国家内部也存在相应的协调机构,如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四国”就反映出发展中大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协调立场。这种主要大国协调一致的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中美双方在奥巴马政府时期的共同气候治理。以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为分水岭,全球气候治理初步呈现出了“中美共治”的新结构。2013年,中美两国成立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成为促进两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开展对话合作的“首要机制”。[17]中美气候合作的政治共识和行动计划不仅铸就了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全球气候协议的信心,而且为《巴黎协定》确定总体目标、原则和实施路线图清除了核心障碍,成为落实《巴黎协定》并凝聚全球共识与合作行动的“压舱石”。[18]该模式高度依赖于大国之间达成的共识,一旦出现一个主要国家态度的转变,就会给整个系统带来巨大冲击。如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就对中美气候合作和整个《巴黎协定》的贯彻执行,甚至是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带来巨大冲击。

最后,非国家行为体领导模式(non-state actor leadership)是第三种,在全球环境治理机制中,非国家行为体也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非国家行为体以其中立性、专业性、能动性等特点,在全球环境治理进程中往往起到对国家间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补充甚至是引导作用。如在美国参加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前,美国石油跨国公司不但对政府间气候谈判委员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而且还资助气候科学研究,极力游说美国政府相信气候变化存在着许多科学不确定性和成本不明确性,从而成功地使美国政府预先确定了“忠实地反映石油企业的立场”[19]:“一个软弱的不包含任何将降低化石能源使用之提议的框架条约。”[20]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导致美国非官方力量积极参与气候谈判进程,美国民主党推动成立了“我们仍然在”的倡议,迈克尔·布隆伯格出资搭建的“美国气候行动中心”在气候大会会场附近开放,超过100位来自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私营部门和学术界的参与者支持与声援《巴黎协定》。[21]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主办的全球气候行动峰会,旨在推动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次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