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推进落实
2016年11月4日,《巴黎协定》以大家始料未及的速度被签署批准生效,使2017年成为落实《巴黎协定》的关键阶段。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是《巴黎协定》生效后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也是一次落实行动的大会。来自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与会者以全会和分组讨论的形式,探讨执行《巴黎协定》的技术细节。会议发表了《马拉喀什行动宣言》,从而使国际气候政治博弈呈现新的变化,进入新的阶段。在马拉喀什出现的新商讨就是讨论所谓的“无主问题”,即在巴黎成果中列出,但在附属机构议程中没有归属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国家自主贡献的共同时间框架、现有国家自主贡献的调整、应对措施论坛、承认发展中国家的适应等,这些问题在2017年波恩气候变化大会上继续商讨解决。
(一)多元区域与主体的共同参与
“京都模式”的失败是全球气候治理传统路径(顶层设计、排放控制)的重大挫折,但却促使多边主义气候治理路径垄断地位的丧失,释放了原本被压抑的创新力量,进而开启了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多元化、多层化和复杂化的进程。[1]“体制复合体”或“制度碎片化”已经成为理解当前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概念。但既有的对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复杂性的研究主要强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外体制对多边气候制度的冲击和干扰。[2]从系统层次分析,多边制度外气候治理机制的大发展对全球气候治理而言利大于弊,因为多元行为体在多个体系上对低碳化的推动正是全球经济低碳化的关键条件。在多边气候制度陷入困境的表象之下,多元行为体正在多边制度框架之外独立行动,推动着一场全球经济的低碳革命。
首先,在市场层面。市场主体正在通过碳标记、采购控制等形式推动着供应链的低碳化。在这一进程中,大型跨国企业是主导性力量,而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则通过标准制定等方式对企业的行为施加影响。比如,由于在全球供应链中占据优势,发达国家的采购商和经销商(比如沃尔玛)对被采购产品碳排放量的严格要求正有效地迫使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采用更加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3]作为对全球经济低碳化趋势的响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大国纷纷出台高级别政策,以推动各自低碳经济的发展。美、欧、中三大经济体都在利用政策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试图成为低碳国际经济发展模式的领头羊。[4]有研究在分析欧盟减排的动机时指出,对能源安全的担忧、欧盟在低碳能源技术上的优势,以及其在低碳商品贸易中的优势,都是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问题上表现积极的原因。[5]还有分析指出,美国奥巴马政府采取的所谓“绿色新政”的核心目标就是“改变国际资源的分配体制,造就一个数十万亿美元的新型绿色产业,大量增加国内就业,拉动美国经济再次崛起,实现美国从消费社会向生产社会的转型”。[6]而提供减排公共物品不过是上述经济动机的副产品。类似地,有学者指出,中国大力推动碳交易市场建设的重要动机之一,就是抢占未来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制高点。[7]
其次,在次国家层面。城市、省级行政单位对于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也非常积极。比如,一些北欧和北美城市正在引领着低碳城市、城市规划革新、城市能源系统可再生化等政策创新。城市之间的跨国网络[以城市气候领袖群(C40)为代表]也正成为低碳政策扩散的重要平台。[8]
再次,在国家层面。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些政府对新能源项目和碳交易机制的大力支持。比如,欧盟的碳交易体系和英国、德国实施的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税收政策刺激了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低碳化生产。[9]中国也在地区碳交易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全国性碳市场建设。
最后,在国际层面。全球气候治理逐渐涌现出许多由少数国家组织的小多边论坛和合作机制。这些机制,如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CEM),为低碳政策的跨国扩散、低碳合作氛围的培养、低碳技术的推广等提供了重要渠道。随着形式多样的低碳化运动的展开,全球经济的低碳转型正成为不可逆的潮流。[10]人们开始意识到,由于低碳经济正在改变和创造着市场生态,经济行为体(自然也包括国家)可以在全球经济的低碳转型中获得巨大利益。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影响国家未来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要素。[11](https://www.daowen.com)
(二)气候治理资金不断得以落实
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在共同发声,在国际气候谈判领域争取共同的利益。在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上30多位非洲国家政府首脑召开峰会,旨在共同捍卫非洲国家在气候谈判中的利益,敦促大会具体落实资金及技术转让。而在马拉喀什的高端会议上,来自27个非洲国家的20名部长和27个代表团就《非洲农业适应倡议》(Adaptation of African Agriculture,AAA)通过了《马拉喀什行动宣言》。该倡议于2016年4月实施,旨在降低非洲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马拉喀什行动宣言》认可了寻求更高、更有效的公共和私有资助原则、监控资金在AAA倡议中流向的原则,以及让非洲项目能更顺利地得到气候资金等。它在27个国家的通过意味着在第22次缔约方大会(COP22)的谈判中,这一联盟将致力于让非洲农业适应成为谈判的核心。[12]
尽管发达国家在气候资金方面有自己的安排,但必须强调对气候适应资金的迫切支持。《巴黎协定》将在2020年后正式生效,参与气候谈判的国家已决定在2018年之前完成《巴黎协定》的规则手册。但在与气候资金、适应资金以及扩大温室气体减排的范围等相关的诸多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争议都持续存在。[13]发达国家曾承诺为“后2020行动”每年向欠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提供1 000亿美元的资金,帮助它们应对气候变化。最终,联合国关于“长期资金”的文件中正式地承认了这部分资金,许多发展中和欠发达经济体对此感到不悦,因为发达国家因此可以主导所有重要的气候资金的条款。[14]尽管如此,对适应气候变化资金的补充却是马拉喀什气候大会积极的发展之一。
(三)政治分歧依然明显
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依然存在显著的政治分歧,特别是在《巴黎协定》各要素的审慎平衡、责任区分以及对2020年前及2020年后的关注问题上。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确认并证实了长期观察员的期望与担忧,即《巴黎协定》建设性模糊造成的不同理解会继续影响其规则手册编写的进度。在《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关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讨论中,一个发展中国家团体明确表示,除非这些讨论涉及“国家自主贡献的全部范围”,并提供关于实施手段(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具体信息,否则不愿意进一步开展工作。此外,由于《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首次就适应通报和国家自主贡献问题开展推进工作,此次关于是否在《联合国框架公约》附属履行机构(SBI)下为国家自主贡献及适应通报设立1—2个公共登记处的技术讨论进展甚微。
此外,《巴黎协定》如何解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异问题,以及如何推进2020年前的工作,都给推进规则手册制定的技术讨论带来了一些“障碍”。尤其是后一个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家至关重要,因为发展中国家仍然担心发达国家想要“拖延”履行其在2020年后的义务。在闭幕全会上,南非代表基础四国强调指出,在下一届大会上要“对2020年前的问题给予同等优先权”,并对在马拉喀什未能充分处理这些问题表示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