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的特点

二、海外投资的特点

(一)跨越国界的经营

海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一定是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法人。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也日益频繁,大量国内资本纷纷走向海外,寻求在全球不同区域范围内的利益最大化。海外投资其实也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海外投资资本也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市场化的手段来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海外投资,投资者在海外设立经营实体,开展海外经营活动,获取自己的经济利益。

(二)享有经营实体的控制权

海外投资要在境外设立相应的经营实体,海外投资者对设立的经营实体享有控制权、管理权。会全面、深度参与海外经营实体的管理,并对所设立的经营实体进行有效的控制,与东道国投资者共同或单独地享有经营所获得的利润,同时承担相应的经验风险和亏损。(https://www.daowen.com)

(三)双重管辖

海外投资者要接受双重管辖。投资母国依据属人法原则,可以对海外投资活动经济管理、保护和促进;而东道国也可以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对境内的投资活动进行管辖,维护其主权。因此,任何海外投资活动在其运行过程中都会受到东道国和投资母国法律、法规的约束。从这一角度来看,两国间为了协调法律制度的冲突,一般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加以明确和规范。

(四)争议解决的多路径

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及其公司企业个人发生争议,可以采取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或由第三人调解解决;也可以采取仲裁、诉讼等司法或准司法手段解决纠纷;裁决机构可以是国内的机构,也可以是国际的组织。此外,还可采用调停、斡旋及外交保护等政治手段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