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便利化的含义

一、投资便利化的含义

投资便利化这个概念是随着贸易投资便利化而出现的,最早是在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亚太经合组织)在1995年发表的《大阪行动计划》中出现,对贸易投资便利化做出过原则性的规定,但是主要是围绕贸易便利化。在后来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计划中,准备将投资便利化作为APEC发展过程之中的三大支柱之一,从而可以看到投资便利化的重要程度。投资便利化作为一个独立的议题提出始于2008年APEC公布的《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IFAP)。IFAP首次给予投资便利化定义:“投资便利化是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旨在吸引外国投资,并在投资周期的全部阶段上使其管理有效性和效率达到最大化的行动或做法。”目前对于投资便利化的概念,界内还未有统一官方的解释。根据参考官方报告及相应文献,可将投资便利化的概念界定为:为外来投资创造一个透明、高效、可协调和可预测性的投资环境,最大化地减少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所参与的各种程序及事项,使交易成本最低的一个动态的过程。(https://www.daowen.com)

投资便利化通常包含六个方面的内容:资金结算、投资准入、投资保护、投资待遇、争端解决、国际合作。资金结算主要是指将在东道国获得的利润顺利汇回母国;投资准入主要是指投资领域的开放和在东道国设立企业和管理企业程序的简便;投资保护主要是指东道国在投资企业面临征收风险、政治风险等非商业风险时,对投资企业提供的保护措施和保护力度以及母国是否具备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投资待遇主要是指东道国是否给予投资企业非歧视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争端解决主要是指发生法律纠纷时管辖权的归属;国际合作主要是指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等经济合作形式促进两国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