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形式方面的法律风险
2026年03月11日
二、海外投资形式方面的法律风险
海外投资的一般形式包括设立独资企业、合营企业,兼并或购买、控制股权等方式。在这些投资形式中,不可避免会遇到很多法律障碍,需要解决很多法律问题,当然也会面临很多的法律风险。
(一)设立独资企业方面
独资企业当然是全部资本都是由海外投资者承担,采取独立经营、获取利润、独担风险的企业形式;具体而言又可以分为独资公司和分支机构。独资企业具有自身的优势,如享有自己的决策权,易于保守商业秘密,可以执行自己的经营策略等,但也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https://www.daowen.com)
(二)设立合营企业方面
目前,海外投资的主流形式就是设立合营企业,这种经营方式会涉及内外资对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双方在利益的追求、经营理念、市场战略等方面可能存在一些矛盾。同时,东道国政府也可能运用政策手段来干预合营企业的独立运作权,造成非市场化结果。合营企业也不利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就整体而言,合营企业的形式虽然是海外投资的主要模式,但是大部分合营企业的存续期间都不长,顺利合作的占比较低,超过七成的合营企业都是破产解散的。此外,无论是独资还是合营形式,我国海外成立的公司一般都是国内公司的子公司,不但受到东道国法律的约束,还会受到我国国内法律制度的限制;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法律制度的管理冲突,从而在经营方面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