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投资便利化法律制度分析

第三节 中东欧国家投资便利化法律制度分析

从地理位置和历史渊源来看,中东欧国家是指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波黑、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16国。2013年习近平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思,为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往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后,我国与中东欧国家举行多次经贸论坛,在基础设施建设、金融、能源、物流、贸易、投资、旅游、通信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双方在经贸投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但是,中东欧各国与我国历史文化、民族风俗、社会制度、法律体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我国要想在这一区域顺利进行海外投资,必须梳理掌握相关国家的投资法律环境,以更好地保障我国的海外投资活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