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保障

七、全面保障

优势而无准备,不是真正的优势;优势而无有效的保障,也不能发挥其优势的作用。

实战经验证明,每战力求有准备、组织周全、严密的战斗保障、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对于顺利执行战斗任务具有重要意义。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须集中主要保障兵力和器材,保障主要方向和执行主要任务的部队的行动,并控制预备兵力和器材;各种保障行动须符合战斗行动的要求;专业分队保障(即专门负责战斗保障的分队,主要为一线战斗分队提供弹药、油料等物资保障)与部队自身保障(即战斗部队依托自身定额装备进行的物资器材等保障)相结合;使用制式器材保障(即战斗部队利用军队统一配备的制式器材进行的保障)与使用就便器材保障(即除利用军队统一配备的制式器材进行的保障外,利用战场上的便利民用器材进行的保障)相结合。战斗中,须建立全方位的侦察配系和警戒配系,采取各种伪装措施,防止敌人突然袭击;采用电子对抗结合敌后破袭等方法,对付并制止敌人的电子侦察、干扰;严密组织对敌核、化学及燃烧武器袭击的防护;加强工程保障,提高防护、机动能力,限制敌人的机动。及时组织对各种技术装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综合运用各种力量,适时供应战斗所需的物资、器材;及时救治伤病员,巩固和提高部队连续战斗能力。

军事技术的发展将对战术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原有基本原则将不断充实新的内容,还将形成一些新的原则;立体纵深的战斗方法将进一步完善;综合火力杀伤与电子干扰结合,将成为打击敌人的重要手段;空中机动、立体封锁将被广泛采用;信息战将成为一种新的战斗内容;战斗指挥更加注重运用指挥自动化系统;战斗保障中的某些内容,将成为战斗行动的组成部分。

拓展知识运用原则的“度”的重要性。

战斗原则运用的要求

运用战斗原则,必须全面理解和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及其内在联系,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情况灵活运用

战斗原则必须认真学习,切实弄懂弄通,这是运用战斗原则的前提;而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地活用原则,则是运用战斗原则的最高要求,也是运用战斗原则最基本的方法。

毛泽东指出:“许多国家颁布的军事条令书上,都指示了‘按照情况活用原则’的必要,又都指示了打败仗时的处置方法。前者是不要指挥员因死用原则而主观地犯错误;后者是当着指挥员主观地犯了错误,或客观情况起了非所预料的和不可抗的变化时,告诉指挥员怎样去处置。”[2]战斗的历史经验也表明,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两次战斗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而任何战斗也都不是以往战斗的再现或重复。事实上,由于历史阶段、作战对象、战场环境、军事技术和武器装备等的不同,战斗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战斗行动是错综复杂的,战斗内容也是千变万化的,在不同的战斗中运用战斗原则时就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紧密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地运用战斗原则。

1.掌握时机、地点、部队3个环节

战斗原则是正确反映战斗指导规律的,但运用战斗原则如果“不得其时,不得其地,不得于部队之情况,都将不能取胜”。[3]这里就有个如何掌握时机、地点、部队3个关节的重大问题。

关于时机,必须强调适时、确有取胜的把握,力求做到不迟不早。中国古代兵法强调:“机之未至,不可以先;机之已至,不可以后。”[4]毛泽东指出:“例如进攻某一运动中之敌,打早了,暴露了自己,给了敌人以预防条件;打迟了,敌已集中驻止,变为啃硬骨头。这就是时机问题。”[5]关于地点,必须正确选择打击目标,力求选准敌既是弱点又是要害的地方。正如毛泽东指出的:“突击点选在左翼,恰当敌之弱点,容易取胜;选在右翼,碰在敌人的钉子上,不能奏效。这就是地点问题。”[6]关于部队,必须根据不同任务和目标,善于发挥诸军兵种、各部队的优势和特长,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也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以我之某一部队执行某种任务,容易取胜;以另一部队执行同样任务,难于收效。这就是部队情况问题。”[7]

集中兵力的原则也是如此,由于时机、地点、部队的不同,集中兵力的程度也是各不相同的。毛泽东在“十大军事原则”中,对集中兵力的规定是灵活的,“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8]。这就需要综合分析和判断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每一次战斗的集中兵力优势的倍数。而且,现代战斗的各种情况已经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集中兵力的倍数以及内容、时机、配置和机动方式方法等都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必须突出质量优势和技术优势,并强调恰当而适度的优势,所有这些都必须根据战斗的具体情况而灵活确定。

2.善于灵活应变,巧妙运用

战斗原则是对古今中外的战斗实践经验所进行的理论总结和抽象概括的产物。这种理论抽象性决定了其只能反映战斗的共性、一般的规律和指导规律,而不是包罗万象的。在具体战斗中,尤其是特殊情况和条件下,战斗原则绝不能被当作僵死的教条机械套用,而必须审时度势,灵活应变,巧妙运用。毛泽东军事思想之所以成为我军在历次革命战争中的作战指导思想,就是由于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战争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其战略战术更是十分强调灵活机动的。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军事家从来没有为我军规定过一成不变的作战原则,也始终不把作战原则当作僵死的教条,从提出“十六字诀”到制定“十大军事原则”,无不是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提出来的,并十分强调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活用原则,以巧制胜。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军队的使用需要进步的灵活的战略战术,没有这一点,也是不能胜利的。”[9]战斗是敌对双方你死我活的激烈拼搏,其本质特征之一便是始终充满着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这就决定了进行战斗并要赢得胜利,必须随时准备采用新的方法和手段,即灵活机动的战术去解决随时可能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而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亲自指挥的许多次战斗,更是堪称灵活机动地运用战斗原则的典范。

就某一条战斗原则来说,如知彼知己原则,强调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战斗的具体情况及其发展变化。这是共性的、一般的要求。而在具体战斗中完全做到是有很大难度的,特别是对敌情的掌握,通常是难以做到一清二楚的,但抓住重点,知其大略是可以的,切不能绝对化;有时,即使敌情不够明了,也应允许必要的合理冒险。至于知己,战斗的具体情况也是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信息化条件下战斗,由于参战的军兵种及专业兵增多,武器装备及其战术运用日趋复杂,“知己”也已变得越来越困难,而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了。指挥员和指挥机关必须精通诸军兵种以及各种武器装备的特点、性能和使用原则,成为组织诸军兵种协同战斗的专家,同时还要善于发挥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功能,精确周密地组织指挥和控制协调诸军兵种及高技术武器装备的战斗活动。与此同时,还要做到“知天知地”,即弄清战场环境条件,诸如地形、气象、水文等情况,包括电磁环境乃至太空领域,要对整个战场环境有充分而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只有在上述基础上,才有可能定下正确的决心,制订周密的战斗计划,有效地指挥和协调战斗行动,并将战斗引向胜利。因此,运用知彼知己原则时,必须严防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特别警惕主观臆断、鲁莽行事,而应当审时度势,灵活应变,因势利导,从而使己方始终保持主动地位。(https://www.daowen.com)

事实上,由于战斗是敌对双方你死我活的激烈拼搏,其本质特征之一便足始终充满着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各种情况变化多端,有时常常超出人们事先的预料。因此,运用战斗原则,绝不能照搬照套,既不能盲目套用他人的做法,也不能简单地重复自己过去的做法,而必须随时准备运用新的方法,即运用灵活机动的战术去解决随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克服随时遇到的新困难,从而战胜敌人时不被敌人战胜。

(二)全面把握重点运用

战斗原则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各条原则都有相对独立的含义,可以作为解决战斗指导中某一方面问题的行动依据;而各条原则之间又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解决战斗指导中诸方面问题的理论体系。现代战斗的一些带共性的基本原则,尽管我军与外军在表述方式和内容等方面有所区别,但大体上还是相对一致或相近的,即通常都围绕战斗的目的、力量运用、指挥、协同、战法、作风、保障等基本问题,进行概括和规范,并作为战斗实践和战术训练的基本依据。另外,尽管每次具体战斗的情况千差万别,但其共同点是必须解决知彼知己、定下决心、制订计划、集中兵力、组织协同动作和各种保障、指挥控制和协调战斗行动等问题,而且组织与实施战斗行动的程序和办法也是大体类似的。因此,在每一次具体的战斗中,都必须对战斗原则全面地加以运用。战斗历史经验表明,成功的战斗实践,都是由于指挥员及其指挥机关出色地运用了一系列战斗原则的结果;而如果仅遵循某些战斗原则,同时又违背了其他一些战斗原则,那是不可能赢得战斗胜利的。

当然,要求在战斗中全面地运用战斗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实际运用时不分主次和轻重。由于战斗的类型、样式和时间、地点以及参战部队、作战对象、战场环境条件等方面情况的不同,各条原则的指导意义和实际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这几条原则起主要作用或决定性作用;而在另一些情况下,那几条原则可能起主要作用或决定性作用,绝对相同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因此,指挥员和指挥机关既要全面系统地统筹谋划,遵循系统的原则组织实施战斗,又要善于重点把握对赢得战斗胜利具有决定意义的原则。一般来说,重点把握并运用得当对某次战斗具有决定意义的原则,那么战斗的胜利就有一定基础了;与此同时,还必须全面照应,各条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只有重点把握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原则,其他原则才能更好地发挥辅助作用,那么战斗的胜利也就有把握了。如进攻战斗,集中兵力原则通常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必须坚持“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但同时还必须贯彻充分准备、密切协同、出敌不意、重点打击、连续作战等原则。再如防御战斗,全纵深整体抗击原则通常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必须顽强扼守,重点抗击,以保证防御的整体稳定性;但同时还必须贯彻严密防护、广泛袭扰、积极反击等原则。至于每一次具体战斗到底运用哪条或哪些原则具有决定性意义,则需要指挥员和指挥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实事求是地确定。

(三)立足客观适度运用

战斗原则的本质是指导战斗行动的法则和依据,所以,古今中外的军队在战斗活动中都十分重视战斗原则。约翰·柯林斯在《大战略》中指出,“历史证明:胜者基本上都重视作战原则,而败者(不包括那些纯粹由于人力和物力原因而被击败的)则基本上不重视作战原则”。然而,战争历史也证明,“按原则打仗”并非都能打胜仗,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掌握运用原则的“度”的问题。人所共知的“纸上谈兵”的典故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中国古代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少时熟读兵法,善谈兵,后代廉颇为将,率军“按原则打仗”,却只知照搬照套兵书,不知应变,结果在长平之战中为秦军所败,上演了一出败军杀将的悲剧。而且,即使是同一条作战原则,不同的将领在运用时,其结果也可能截然不同。如《孙子兵法》中“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10]的论述,即被后人概括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作战思想和原则,不同的将领运用的结果大相径庭。楚汉战争的井陉之战,汉将韩信率军与赵军作战,韩信根据敌强我弱的形势,一反常规,率主力背水设阵、拼死抗击,而以部分骑兵隐蔽出击,尔后实施夹击,歼灭了赵军,为后世提供了灵活用兵的范例。而三国时期,诸葛亮率蜀军进攻关中、中原时,在渭水流域与魏军作战,蜀军前锋马谡不听裨将军王平劝阻,擅自变更部署,弃城守山,被魏军围困并击败,重镇要地街亭失守,使蜀军陷于被动地位,致使诸葛亮不得不“挥泪斩马谡”。马谡与韩信执行的是一样的作战原则,但结果却相反。上述正反两个著名战例,都说明了运用战斗原则必须合理掌握

首先,战斗原则的确立是有“度”的。如知彼知己原则,要求能够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敌对双方及战场环境等各方面的情况。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尤其是对敌情,也可知其大略和要点;再如集中兵力原则,要求达到几倍于敌的兵力和几个反坦克火力单位打敌一个装甲目标的比例等,这里的倍数和比例数的规定则是有幅度的而不是死的;还有充分准备原则,要求达到有胜利的把握,而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等等。外军的一些战斗原则也是如此。如节约兵力原则,就是规定在次要方向上使用最低限度的兵力;突然性原则,也是要求使敌人来不及采取有效的对策。可以看出,战斗原则的规定性是有“度”的,而且这种“度”的要求是灵活的而不是死板的,这也正是战斗原则之所以具有普遍指导性和适用性的重要原因。

其次,如同一切客观事物有其质和量一样,战斗原则的“度”也包括“质度”和“量度”两个方面。一方面,某条原则的“质度”反映该原则的实质,以区别于其他原则;另一方面,某条原则的“量度”反映该原则的内容要点或必须注重把握的要点以及应注意避免的倾向性问题。因此,战斗原则的运用,必须深刻而全面地理解其“质度”和“量度”,决不能偏废。但战斗实践中,战斗原则的“质度”通常较容易掌握,而“量度”往往容易被忽视。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法军在执行知彼知己原则时,要求一定要等待把敌情完全弄楚之后才采取战斗行动,似乎严格把握了该原则的“质度”,而实际上这样的要求已超出了该原则的“量度”。德军将领古德里安正是抓住了法军的这一弱点,率德军在作战中不断地向前推进,使法军始终弄不清德军的情况,因而无法采取有效的作战行动。其结果是德军长驱直入、节节胜利,在战争初期很快侵占了法国,而法军却授敌以可乘之隙,处处被动挨打,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所以,只有合理掌握运用原则的“度”,才有可能取得显著的作战效益,并夺取主动地位。

再次,合理掌握运用原则的“度”,必须辩证地贯彻执行战斗原则。如消灭敌人、保存自己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歼灭敌人有生力量,尽可能地减少己方损失,力求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而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二者是辩证关系,在强调积极进攻、有效歼敌的同时,还必须严密防护、注重生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则应不惜局部牺牲,以换取全局更大的胜利。再如集中兵力原则,要求适时集中优势兵力,对敌实施有重点的打击,各个歼灭敌人;而在己方集中兵力的同时,还应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分散敌人,以利于我方分而歼之。还有充分准备原则,要求每战都力求有充分准备,以不失时机地打击敌人;而有时可能准备不足,也必须根据全局需要,抓住有利战机,迅速投入战斗;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来不及准备,也应根据上级意图随机应变,边战斗边准备。而出敌不意原则,十分强调战斗行动的隐蔽性、突然性和灵活性,力求选择敌意想不到的时间和空间实施进攻,但具体战斗中则可能不便于部队的展开、协同和攻击行动,这就必须权衡利弊、克服困难,才有可能达成进攻目的。

合理掌握运用原则的“度”,还必须注重把握客观条件许可的限度。战斗原则的客观性,决定了必须建立在客观条件的许可之上。如出敌不意原则,要求将突击力、火力、机动力较强的坦克、机械化部队使用在敌意想不到的复杂地形上,但必须具备一个最低限度的条件,即坦克、机械化部队能够及时通过复杂地形,如果耽误较长时间才能通过或根本通不过,就将丧失有利战机甚至导致失败,也就更谈不上突然性了。再如集中兵力原则,如果过分强调数量优势,而缺乏严格的隐蔽伪装和严密的防护,那么在现代条件下就容易遭敌火力袭击,造成过大的人员伤亡和武器装备损失,即使进攻发起后进展顺利,战果也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当然,如果是指挥员和指挥机关主观指导的不当或失误,导致战斗行动的失利,则更不能归咎于运用原则不灵了。另外,战术的发展是依赖于军事技术的进步和武器装备的水平的。现代战斗,十分强调全纵深、全方位、立体性以及精确打击、隐形突击、超越攻击、机降袭击、电子进攻、立体封锁等原则和战法,而所有这些都必须有相应的武器装备作支撑。古代、近代都没有这些作战的手段和方式,也更不会产生这些原则和战法,这是显而易见的。

(四)继承发展创新运用

《孙子兵法》指出:“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11]中国古代宋朝名将岳飞强调:“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12]《吴子》也指出:“勇恃在谋,强弱在势。谋能成势,则怯者勇;谋夺势失,则勇者怯。”[13]“不战而屈人之兵”,无疑是从战略高度上也是从谋略角度上说的,如果如此,那就无所谓运用原则了。但上述论述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即运用原则与运用谋略是紧密联系、有机结合、不可分割的,二者统一于指挥决策的过程之中,实际上也正是聪明的指挥员正确运用原则的内在机制的反映。所谓指挥艺术,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指运用原则与运用谋略高度和谐的统一。列宁指出:“没有不用军事计谋的战争。”[14]刘伯承说过:“不仅斗力,而且主要是斗智。”[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战争是物质的竞赛,战争指导者不能超越客观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去企求战争的胜利;然而,战争不仅仅是物质力量的竞赛,也是主观指导能力的竞赛,是人的谋略和智力的竞赛。毛泽东指出:“战争是力量的竞赛,但力量在战争过程中变化其原来的形态。在这里,主观的努力,多打胜仗,少犯错误,是决定的因素。客观因素具备着这种变化的可能性,但实现这种可能性,就需要正确的方针和主观的努力。这时候,主观作用是决定的了。”[16]我们认为,战争如此,战斗范畴也是如此。战斗实践证明,指挥员的智慧和谋略,可以改变优劣和强弱的形势,可以改变主动或被动的地位。在一定的客观物质力量的基础上,主观能动作用发挥得好,就能使现有的客观物质力量得到充分的发挥,弱者可以打败强者,劣势可以战胜优势。正是运用原则与运用谋略二者的结合和统一,才导演了众多战役战斗胜利的光辉范例;也正是指挥员坚持继承和发展相统一,巧用谋略,创造性地运用原则,才指导战争、战役和战斗赢得了胜利。

运用原则主要表现为指挥员的决策思维活动,要做到继承和发展相统一、创造性地运用原则,首先要求指挥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思维。战斗原则是解决战斗的共性、一般问题的要求,而具体战斗中的各种情况则是千差万别的,尤其是某些特殊情况,只有靠指挥员创造性的思维及其指挥决策活动,才有可能灵活机动地使用力量和变换战术,从而有效地指导战斗并夺取胜利。1947年1月,刘伯承在《巨金鱼战役的经过和经验》中总结和概括的“攻敌所必救,消灭共救者”和“攻敌所必退,消灭其退者”的著名战法,就是灵活继承并发展了《孙子兵法》中“攻其所必救”的谋略思想,从而夺取了战役的重大胜利。在我军战史上,还有许多著名的战役、战斗,如毛泽东指挥的“四渡赤水”、刘伯承指挥的“七亘村重叠伏击”、彭德怀指挥的陕北“三战三捷”、粟裕指挥的“苏中战役”(即“七战七捷”)等,也都是这方面的成功典范。

要做到继承和发展相统一、创造性地运用原则,还必须在战斗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新原则。创造性地运用原则与不断丰富和创新原则,二者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前者是继承,后者是发展,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而后者也正是前者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我军的作战原则,就是在历次革命战争的实践中,通过长期摸索、总结,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并成为具有我军特色的独创性的作战原则。从“十六字诀”到“十大军事原则”,无不是继承和发展的统一,也充分反映了创造性地运用原则与不断丰富、创新原则相结合的光辉历程和成功实践。

④刘伯承.刘伯承军事文选[M].北京:战士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