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1世纪初宁夏引黄灌区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造旧灌区,开发新灌区,水利事业空前发展。从20世纪50—70年代,对旧渠系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扩建改建。卫宁灌区将渠系紊乱、设施简陋的美利、七星等旧渠改造成为支斗渠配套的灌溉渠系,并将所有的旧建筑物陆续以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取代,裁并了扶农、太平、复盛、柳青、新南、新北、康滩、通济等旧渠,使灌溉系统趋于合理。青铜峡灌区裁弯取直秦汉、唐徕、汉延、惠农等干渠117处,改造旧灌区的同时,新开了跃进渠、第一农场渠、第二农场渠、西干渠和东干渠。陶乐灌区废弃了岁修繁重、进水保证率低的惠民、利民二渠,全部改为扬水灌溉,保证了灌溉用水,扩大了灌溉面积。
20世纪80年代,灌区建设迎来了大投入大发展的阶段,各级政府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对渠道进行除险加固,更新改造老化带病运行的险工险段和重要建筑物,大力实施以支斗渠防渗砌护和建筑物为主的节水改造,并先后建成了固海、红寺堡、盐环定三大扬黄灌溉工程。
20世纪90年代,灌区建设以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为重点。1998年起,国家加大了对青铜峡、卫宁、固海灌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重点实施了渠道防渗砌护和水工建筑物改造,节水效果十分明显,到2000年实现了节水10%的目标。在大力修整渠道的同时,整修旧沟,开挖新沟,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排水系统,并在低洼易涝地区建设电排站和机井,改变了历史上有灌少排,积水成灾的状况,至20世纪90年代末,宁夏引黄灌区建成排水干沟32条,总长936.53km,控制排水面积为708万亩。
在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将原来以渠设局、统一管理改为以县设局、分段管理,岁修工、料全灌区进行统一征调、核算,征收标准划一。1970年起,以渠设处统一管理,构建了处、所、段的管理体制和机构。1982年起,改征工为折征现金,渠道用工,就地价雇。1983年起,水费改按亩收费为按方计量收费,水量浪费大减,是渠道管理史上的一大进步。农田灌溉仍执行以往行之有效的封、俵轮灌制度。同年,渠道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奖优罚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