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副主席——项英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副主席——项英

项英

项英(1898—1941),湖北武昌人。他在武昌涵三宫的日新预备学堂读完初中后,15 岁便进入武昌模范大工厂当工人。1920年曾在武汉组织过纺织工人罢工,1921年12月起在武汉江岸筹建铁路工人俱乐部。

项英192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湖北最早的产业工人党员。1922年10月,项英领导汉口扬子江机器厂罢工,最终取得罢工斗争的胜利。项英很快成为武汉工人阶级公认的领袖之一。项英长期在武汉、上海等地从事工人运动和党的工作,曾任平汉铁路(今北京—汉口)总工会总干事、湖北省工团联合会组织主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为反对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改善工人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条件进行了坚决斗争。他参与领导的1923年平汉铁路二七大罢工和1925年沪西日商纱厂工人二月罢工,推动了全国工人运动的发展。1926年秋,在武汉组织工人纠察队,任总队长,配合北伐军作战,维持社会秩序,参与收回汉口英租界和反夏斗寅叛变的斗争。在中共第三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到上海,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28年2月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同年7月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后又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1929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兼中共党团书记。1930年8月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1931年1月起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代理书记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1933年5—12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理主席,发布命令,确定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之日为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积极领导扩建红军,编组新的师和军团。主持制定《中国工农红军誓词》,建立红军中的奖励制度。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曾主持筹备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并两次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副主席。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项英任中共苏区中央分局书记、中央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军委分会主席,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主任陈毅等一起,率留在苏区的红24 师和地方武装1.6 万余人,掩护红军主力进行战略转移。1935年2月,根据遵义会议后中共中央的指示,组织红军和游击队分路突围,转入分散的游击战。在与中央失掉联系、国民党军持续“清剿”的极端困难条件下,紧紧依靠群众,恢复党的基层组织,及时调整策略,变换斗争方式,领导赣粤边游击区军民作殊死斗争。1937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对于南方游击区工作的决议》,对项英和南方各游击区军民的斗争给予高度评价。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新四军副军长、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后改为东南局)书记、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书记。依据中共中央指示,代表中国共产党到武汉同国民党当局谈判,就新四军的具体编组达成协议。1940年4月在皖南指挥春季反“扫荡”,10月参与指挥秋季反“扫荡”,共歼日伪军3000 余人。但他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认识不足,对向敌后发展的措施不力,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阴谋准备不充分,对新四军军部和皖南部队的转移未能抓住有利时机,在1941年1月转移途中犹豫动摇,处置失当,对新四军在皖南事变中遭受严重损失负有一定的责任。

皖南事变后,项英、周子昆等率军部10 余人隐蔽于附近山区,3月14日凌晨在泾县蜜蜂洞被叛徒刘厚总杀害。1990年,在武昌为项英立了铜像,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杨尚昆题词“项英同志浩气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