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共识

最低共识

西方的康德子曾曰:我不怕被反驳,就怕被误解。三千年来的孔学史,几乎就是一部误解史。其他诸子因为被关注得相对少些,从而被误解得也相对少些。

要想不被无意误解和有意曲解,必须在争论者之间取得一个最低限度的共识。有共识,才可以有分歧。没有共识的分歧是没有意义的,是鸡对鸭讲。当前中国的学界,不是创新太少,而是共识太少了。

所以,聊公把儒墨道法诸家的鼻祖和徒子徒孙们一并找了来(老子已经出了关,正在西方化佛准备普度印度人民,也被聊公找了回来),让他们讨论一个最低限度的共识。

聊公问:人类立法之前,天地就有自在的秩序。对这一点不同意的,请举手!

除了公孙龙纠缠着要聊公界定一下“自在”和“秩序”的概念以外,没人吱声。

聊公一脚踢飞公孙龙,继续问:天地自在的秩序是最好的秩序,并且应该用之于人世。对这一点不同意的,请举手!

除了鼻青脸肿的公孙龙继续追问究竟什么叫“人世”外,依旧没人吱声。

两个皂隶把公孙龙拖走后,聊公第三次发问:人们可以发现天地的自在秩序,并将之用于人世,使人世得到治理,对不对?

老子嚅动了一下干瘪的嘴唇,还没开口,庄子率先跳出来:“不对!”大伙儿看着他。庄子曰:“自然秩序谓之道,道者无所而不在。故君王以无为为治,拱手可矣。倘若硬要去发现自然秩序,则发现得必不完全;若还要费力用礼啊法啊的形式去描摹自然秩序,则描摹得必定不像。这样一来,人们被一个走形了的秩序所治理,这就是苦恼的起源了。”

聊公看老子,老子默默地点了点头。聊公说:好,道家的站在旁边,不再参与接下来的举手。第四个问题,认为不应该以相同的秩序来治理变化万千的天下人事,请举手!

孔子孟子和他们的门生举起了手。荀子想举手,又有点犹豫。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举手,结果遭到大家的一致唾弃。孔子曰:“礼者,别也。父母至亲,君长至尊,自然应该与闲杂人等有所区别。故圣主治理天下,岂能无别?”孟子在一边义愤填膺地说:“某些人把父亲和没有亲戚关系的人、主君和没有隶属关系的人,同等对待,这样离情背德,无君无父,与禽兽何异?”搞得好几个墨家弟子向钜子请缨要过来揍他。(https://www.daowen.com)

聊公将儒家的几位大贤也请在一边,剩下的还有墨法两家。

聊公清清嗓子,问出了第五个问题:要想实现社会之趋同,必须靠普遍之同情心,靠圣人、贤人之表率作用,以强有力之社会组织实现此点。同意者举手!

墨子面无表情地举起了手。荀子想了想,把刚要举的手缩了回来,再次遭到诸子百家的集体鄙视。

好,现在站列的队形,从左到右依次是:道家—儒家—墨家—荀子—法家。聊公又将各家之共同底线予以公布,则:

1.人类应当遵循天然之秩序,此为各家共同同意的底线。这个底线的意思在于:第一,在人类诞生之前便存在一个先验的秩序,此秩序基本就是儒家所谓的“天道”,道家所谓的“道”(或者“自然”),墨家所谓的“天志”,等等。这样一个秩序,乃是绝对正义的,绝对公正的。第二,人类应该遵循这样一个秩序。倘然做到这样,便实现了各家的最高理想

2.人类可以且应当发现并将此天然秩序以一定形式宣布出来,然后予以贯彻,这是实现治理的有效办法。这是除道家以外各家的共同底线。这个底线的意思在于:各家觉得天然秩序难以直接作用于人世,且难以为人直接遵循。所以需要以一定形式进行察觉,并公布出来。这个形式肯定难以与天然秩序完全一致,但是起码可以通过人类的努力不断接近它。

3.这个先天存在的秩序,是相对不同的人予以相同治理的,上天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墨家和法家的共同底线,儒家根本反对这一点。

4.这个秩序只能由国家而非社会来宣布,只能由同一无个性的吏员通过同一无个性的程序来贯彻,而不必依靠贤人能人来因地制宜与时俱进。这是法家与墨家的分野之处。而荀子则徘徊于儒法之间,思想比较混乱。(荀子说:以我的思想体系来看的话,你们才混乱呢!)

聊公不再理睬乱哄哄吵闹甚至已经打算动手的诸子,面对观众们说:确立了共同的底线,我们就以道、儒、墨、法这个顺序来讲诸子的法律观了。这里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指诸子对于社会秩序的理解。因为在很多人那里,甚至是根本反对法律的存在的(庄子跳出来说:比如我!)。这在今天都觉得是不可思议不值一驳的荒谬观点,在当时却都是经过聪明绝顶的大圣哲们认真论证和认真反驳过的。

这才是真正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