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皇帝立宪法
西汉发展至今,已经出现很多问题了。比较重要的,起码有三个。
第一个是老问题,政权的合法性问题。我们知道,之前周公旦已经解决过这个问题了;但是在时代的背景下这个问题又有了新的意义:第一,汉家刘氏是第一个非世家大族而坐有天下的皇族,所谓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也,那么请问:你们一群流氓小吏,上无累世之德,下无尺寸之功,凭什么坐有天下?仅仅凭权谋和武力吗?这当然是任何一个统治者包括刘邦家族所不愿意承认的。他们需要这样的理论:刘家坐天下,乃是有形而上的依据的。第二,既然你并非世家大族一样可以坐有天下,那我们张三李四阿猫阿狗是不是也可以坐坐天下?这也是任何一个统治者包括刘邦家族所不愿意承认的。他们需要这样的理论:刘家坐天下,可以;你坐天下,不行。
第二个大问题,在新的制度下使国祚得以延长的技术手段。头一个问题,只能从理论上服人,国势一衰管你什么天命所归照样有人觊觎。汉承秦制,修正地沿袭了郡县制度。但是行郡县之制的秦朝武力空前强大却短命而亡的事实就在眼前,说实话,汉朝统治者作为秦朝政治法律遗产的继承人对自己的国祚能有多长实在没有信心。所以刘邦自登基起就找包括他最看不上眼的儒生在内的各类知识分子总结秦亡教训。如何在新的制度下能使国祚得以延长,这是一个最关紧要的现实问题。
第三个大问题,乃是无为而治和机械执行法律造成的种种问题。我们前文讲到,由于当时立法技术和执行条件的局限,制定出的法律相对来讲前瞻性、概括性和普遍适用性都存在缺陷。这样的法律在现实中严格推行,就会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秦朝体现得非常严重,当时囹圄成市、赭衣塞道,社会矛盾异常尖锐。汉朝的基本大法《九章律》承袭秦法,虽然萧何、曹参、文景以来,以“清静无为”的智慧在司法和执法上相对宽松,但仍不是治本之法,反而造成法律文本与法律实践的严重背离。真正引起朝廷震惊和官方重视的,乃是开国元勋周勃在文帝年间下狱,以高干身份亲自领教了司法系统的缺陷。曾经率领千军万马在两阵之间杀人如麻的周勃出狱后惊魂未定地叹道:“今天才知道狱卒的厉害!”贾谊趁机上书,重新确立了“刑不上大夫”的古老法律原则。但是这种孤立的儒家法律原则,在冷酷的法家法律文本重重包围之中,显得异常刺眼和无助。如何确立起一整套司法原则来弥补法律文本的缺陷,彻底解决秦法的遗留问题,使二者可以水乳交融而不显突兀,成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萧何、曹参没有这样的大智慧,所以他们用了一个“拖”字诀,把问题留给了历史,留给了后人。现在时机已到,刻不容缓。
在这伟大时代呼唤英雄的风口浪尖,大家跟随因熟读史书而未卜先知的聊公一起把求助的目光瞄向了广川。在那里,我们伟大的救世主董仲舒先生已经因为过于专心和认真地攻读儒家理论著作而三年没有看过自己的园子,并且分不清马的公母了。
董仲舒是广川人,今河北景县附近。广川东挨齐鲁,西邻三晋,北接燕赵。春秋战国思想兴旺的时候,齐鲁出儒生,三晋兴法家,燕赵多方士,此风一直延续到西汉,依旧存在这样以地域为依托的各家学派。而西汉开国以来几十年,上层崇信的乃是黄老之学。在儒、法、道、阴阳五行学说包围和浸染之下成长起来的董仲舒,再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和汗水,由不得他不成为一代集大成的宗师。
董仲舒时代的儒家,是个非常高风险也非常高产出的行当。齐地的老儒辕固生因为在信奉黄老的窦太后面前鄙视了一下《老子》,就被责令与野猪搏斗险些命丧豕口;武帝时的儒生王臧赵绾在朝为官,因为倾向儒家化的改革而丧命。但是也有成功的例子,叔孙通以其通达权变跻身庙堂之高;公孙弘以精通《春秋》,从一个放猪倌而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向风。
吃亏的儒生特点是耿直,得利的儒生特点是机变。董仲舒的特点就是耿直,硬邦邦的一代大儒。怎么办呢?没关系,信奉黄老的窦太后挂掉了,年轻的汉武帝亲政之后,有意扶起儒家,广召天下贤良应对,董仲舒正在其列。
汉武帝提出的问题是:
俗话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但是西周礼崩乐坏以来至于今,五百年早就过去了,为什么没有王者兴起?为什么秩序无法重建?为什么理想的太平盛世迟迟不来?这五百年来,并非没有英雄豪杰为重建秩序而努力。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秦皇汉祖、陈胜项羽,个个都是不世出的人物。为什么他们前仆后继,无人成此大功?他们努力的方向不对吗?还是老天有其特殊的安排?人的努力可以改变天命吗?夏商西周的黄金时代,怎样才能重建?理想的大同世界如何才能降临?
最后,他强调:朕要听的不是具体的对策,而是“大道之要,至论之极”,是一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回答。
汉武帝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文武周公而后千年以来未曾有过的伟大问题。伟大的问题,勾出伟大的回答。汉武帝的千年一问,引动董仲舒殚精竭虑、倾尽全部知识与才华,作出了一个向后笼罩两千年的回答。
董仲舒走出的乃是一条与其前辈们不同的道路,他不以权谋应变而以学术功底在历史上深深踏下了自己的脚印。董仲舒对儒家学说的优缺点再清楚不过。先秦儒家最薄弱的一环,在于对自家学说终极依据的解释上。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应对的过程中,也偶有脑子不好使或者脑子特别好使的弟子问到这些终极依据,而孔子以“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这样的话搪塞过去了,采取一个“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态度。子贡对老师这个特点最清楚不过,所以总结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像人性之本啊,天道高深啊,这些问题孔子是闭口不谈的。
正是因为儒家学说在此问题上解释力不够,所以后世许多学说就有了插足的余地。我们看汉代以后,足以与儒家抗衡的学说只有释老两家,其胜出都是在天命与人性这两块,满足人们对于世俗世界之外的更加高深玄远的未知世界的好奇。
董仲舒在这个问题上,颇动了点脑筋。
董仲舒所做出的巨大理论改造,乃是将西周时期被敬而远之的“天”的概念重新拉回哲学领域。他提出,人乃是天的副本。无论天的什么元素,在人身上都有一一的对应。例如天有日月,人有双眼;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十二月份,人有十二个大骨节;一年有365天,人有365个小骨节……董仲舒的学说也好,儒家学说也罢,到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信了。一个重要原因乃是在于科学的发达,证明了先哲对自然现象的解释都是不科学的。既然立论的科学基础都成问题,那么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论点,更无足观了。
这不是读古书的方法。以现代的眼光读古书,则势将无书可读。读古书的方法是:遗小取大,遗粗取精,最大限度地体认古人的处境。董仲舒的具体判断,虽然在科学上是错的,但是其立论之精神是否也荒诞无稽呢?
“人副天数”论的精神是:机体的任何一个局部,都是整体的缩影。再小的局部,也能对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反之,全身之动,一发也不可能不动。这个说法,完全可以自圆其说。所以古人的观点,我们不能证明其假,则不妨暂时假定其真。当我们兴致勃勃发现老祖宗的错误之时,说不定正是我们错误之时。
好,人世间的合理性并非不证自明自然而然,而是来自“天”。那么照这样发展下去,岂非走上了老庄的路子——人只要顺应自然,以天然秩序为秩序就可以了?从而走到推倒儒家伦理秩序“绝圣弃智”的反儒家的激进道路上去了?
董仲舒在这里动了脑子。他提出,人副天数,乃是客观规律,并不存在好坏之分。自然的,并非最好的。正如天有阴阳二气,一旦阴阳失调,也会电闪雷鸣地动山摇。如果自然的秩序就是最好的秩序,那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灾异与不和谐的自然现象发生呢?同样地,人副天数,天有阴阳,人也一身而共有善恶二端;天因阴阳失调而有灾异,人也因善恶两性不调而有悖礼乱法之行。所以,教化和惩罚,都有其存在的必要。下面的问题,就是如何善用政教和刑罚,以达到大治,这就是儒学最擅长的领域了。
理解了这样一个天人合一理论的原理,我们来看几个具体的论点,其中不乏饱受诟病被指责为封建吃人礼教的“三纲五常”和被看作虚妄不经成为后来谶纬学说滥觞的“天人感应”。
董子的言论,我们先从最著名的“三纲五常”来看。
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常”早就已经被批臭了。即便近年来复兴传统文化成为大势所趋,也罕有人站出来给“三纲五常”翻案。我们且把批判的欲望搁置一边,做一点分析的工作。“三纲五常”可以拆分为“三纲”和“五常”。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请问你更讨厌哪一个?五常,没什么好说的,五个字都是大丈夫立身行事之所应为。现代人更讨厌的是三纲。
进一步分析。三纲的意思是:君是臣的最高纲领,父是子的最高纲领,夫是妻的最高纲领。好,三个最高纲领,谁最高呢?换句话讲,如果“三纲”出现了内部矛盾,谁服从谁呢?举个例子:你的父亲让你弑君,你的君主让你杀父,请问你该怎么办?这个例子可能有点儿极端,那么来一个常见的情况:常言道“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当“忠孝不能两全”也就是君纲(忠)和父纲(孝)矛盾的时候,谁服从谁?(https://www.daowen.com)
可能有人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当然是父服从君,君纲大于父纲。古人的思考,没有你那么不经大脑。儒家认为“家国同构”“化家为国”,父子之伦在逻辑上先于君臣之伦,君父臣子的关系是比拟父子关系成立的。逻辑起点如果不存,那么逻辑结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再举个后世的例子。汉代以后将会出现一个法律原则叫作“亲亲相隐”,简单来讲就是:某甲如果触犯了国法,某甲的亲属有权基于亲情为其隐匿罪行而不受法律追究。在这里,国法(君纲)让位于亲情(父纲)。当然,父纲让位于君纲的例子也很多。换句话讲,三纲内部矛盾,无法确定以谁为纲,而是另有判断标准。回到刚才那个极端的例子:如果父亲让你弑君,君主让你杀父,古人的标准答案是什么呢?当然是拔刀自杀。因为三纲的内部矛盾,是无解的。
下一个问题:如果“三纲”和“五常”互相矛盾,谁服从谁?
比如说,某甲是爸爸,某小甲是儿子。某甲为人品行端正明通事理,事事可为某小甲的榜样,父为子纲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某甲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某小甲仁义礼智信五常俱全,请问某小甲还应不应该以某甲为纲呢?这里出现了一个身份与价值的冲突:究竟哪个才是“为纲”的标准?
在今天,也许有人会认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只有不孝的子女。这种混账言论,当然不符合儒家的价值观。《荀子》明确提出:“从义不从父,从道不从君。”君父是三纲,道义是五常。如果君父站在道义的对立面,当然从五常而不从三纲。再比如说,汉代作为蒙学课本的《孝经》记载了一次曾子和孔子的对话。
曾子:儿子听爸爸的话,这就是孝吧?
孔子:你这是什么话!你这是什么话!大臣应该指出君主的错误,儿子应该指出父亲的错误。君主有七个这样的大臣,就不会亡国;父亲有一个这样的儿子,就不会亡家。君不道、父不义,做臣子的就应该指正。听爸爸的话,怎么能算孝呢?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董子的苦心孤诣:明彰三纲,暗取五常。三纲只以身份为序,五常才有真正的实体价值。
汉武帝时代,“君为臣纲”已是历史的大势所趋,董仲舒对此无能为力。他能做的,乃是在“三纲”上加一个“五常”的后缀。首先,君纲会受到父纲的牵制;其次,三纲应当以五常为标准。换句话来讲,董仲舒这是以道德限制皇权。
由这纲常之上,董子重建起古儒家的老论调:君臣各有其义。君必须使臣以礼,臣必须事君以忠。君臣把各自的义发挥得好,便叫作“合”;发挥不好,便叫作“离”。君主和人臣各有什么具体的义呢?君法天,臣法地;天道高远,地道深邃;天尊地卑。好,有人又要跳将起来称这是为封建君主辩护了,其实不然。
天虽然尊贵,但是无为无言;地虽然卑下,但是滋生万物。所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边,敬天而远之,敬地而亲之。所以作为臣,必须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而作为君,则要高其位而藏其形。更加露骨一点来讲,皇权与政权要分开,君居其位,臣行其事。如此,则君臣相得益彰,国祚绵长。
第二个具体论点,天人感应论。
天人之间具体存在什么样的联系?现代科学也难以真正给出答案,何况西汉。所以董仲舒利用科学的盲区,对人类秩序进行了又一个改造:援引阴阳五行家的理论来改造儒家,使得孔子口中“天何言哉”的沉默无语的老天爷,亲自开口说话了。
老天爷会说什么话呢?两种话。第一种,祥瑞;第二种,灾异。
董仲舒认为,皇帝的确在人间至高无上,但是皇帝又称天子,乃是天的儿子。父亲当然比儿子大。天子是老天在人间的代表,天子的一举一动,老天都在亲眼看着,并且随时给出奖惩的意思表示。怎样表示呢?祥瑞,就是奖励;灾异,就是批评。天子施政优良,老天就会降下祥瑞,比如黄龙、凤凰、神雀、嘉禾之类;天子倒行逆施,老天就会降下灾异,比如山崩海啸、地震火灾、日食怪胎之类。有害的自然现象称“灾”,反常的自然现象称“异”。
董仲舒本人信不信自己说法的真实性科学性,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之所以提出此观点,乃是为了一个好的目的:使人主有怵惕之心而不至于为所欲为。纲常之说,使人主心中有了崇高的道德法则;那么天人感应,则使人主意识到了头顶那一片浩瀚的灿烂星空。后者尽管并无实在的科学依据,但在历史上对人主的制约作用绝不小于前者。
所以自董子起,中国统治者一直怵惕着两个东西,一者为“法”(法则也,非局限于法律也),一者为“天”。直到二十世纪以来,才有人喊出“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口号,以反封建礼教为名先破“法”,以反封建迷信为由再破“天”,于是权力再也得不到制约而肆虐十年。以此观之,以牺牲科学之“真”而带来伦理之“善”的“天人感应论”,时至今日也不好一棒子打死;在汉代,更应体会当时人的处境而予以同情的理解。更何况,对祥瑞灾异的鉴别与解释的权力,掌握在儒家的手中。貌似迷信的以天道制约皇权,背后体现出的是以文化制约皇权。
第三个具体论点,通三统。
中国历史发展至此,王朝更迭已经数易其手,政权兴废更是指不胜屈,早就已经没有人做“万世一系”的春秋大梦了。所以儒家之下以发挥《春秋》微言大义为职志的公羊家就认为,王朝变幻更迭,万变不离其宗,一共就只有三种模式,用颜色来代表就是黑、白、赤,用道德来代表就是忠、敬、文,用朝代来象征就是夏、商、周。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而且可以互相弥补。所以朝代更迭,就是补救弊端的重要手段。中国人从不试图在一个朝代建立起万世一系、完美无缺的法律,而试图通过时间的流变、不同历史阶段的互补,来组合出更加立体的法律。这种思考当然不是臆想,而有着具体的制度设计。比如说,武王伐纣,灭了商朝,建立周朝。他不应该彻底毁灭商,因为商朝作为天下共主虽然已经德衰必须让贤,但是作为一种制度模式仍然有永不磨灭的价值。所以武王应该划一个百里小国,封商王的后裔于此,同时把商朝的遗老遗少都迁到这里。在这个小商国,可以保留商朝的政治、法律、礼仪、风俗、历法……同时,还应该把夏王朝的后裔找出来,照着同样的道理建一个小夏国。这样一来,在周王朝的大一统之下,就有了两个小一统,加起来就是三个统。两个小一统,保留了两种制度文化生态。如果周王朝德衰,需要补偏救弊,随时可以来这两个小国取资。
那如果周朝被秦朝灭了呢?秦朝也应该保留小商国和小周国,保留两种异质的制度文化生态。同时,把小夏国给淘汰掉。原因之一,夏朝已经离现在太远了,可借鉴性微乎其微;原因之二,商、周、秦,三种统治模式已经齐备了。汉朝建立以后,同理,淘汰小商国,保留小周国、小秦国。这是理论上的做法。汉元帝时代,把周朝的后裔找出来供奉在一个小国;汉成帝时代,把孔子的后裔当作商朝的后裔找出来供奉在一个小国(因为孔子本人是商王室的后裔)。这样一来,“通三统”在形式上就齐备了。至于秦朝,因为汉朝人不认其正统,所以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
通三统,让君主的卧榻之侧合理合法地酣睡着两位前朝之君,对前朝君主是政治宽容,对本朝君主是怵惕警醒;通三统,通过制度设计在同一时空之下保存了三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制度文化模式,可供互相取资借鉴,让历史资源活生生呈现在当下。这是以先王制约今王,以历史制约皇权。
董子学说之精髓,便是一句话: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但事实上,废封建而行郡县,中央高度集权的情况下屈民伸君已是不可遏止的历史趋势,所以这五个字并非董子的功劳,相反,或许是董子所欲阻止以避免其走到极端的情况上去的。所以董子苦心孤诣,用《春秋》的精神立下“屈君而伸天”五字,而暗暗将“儒”与“天”混在一起,完成了立法的大业。
以上便是法理层面上,董子直秉孔子,本着“素王”的精神为天下立法,为人主立宪。我们回到文章开头的三大问题:政权正当性问题解决了,延长国祚的问题也解决了:汉以后的国家都行郡县制却不曾都像秦朝那样短命,正是因为君主权力受到了限制而不至于过度膨胀、胡作非为、反噬其身。第三个机械执行法律的问题,在以上理论框架之下自然也得到了解决。我们另起一章,因为这个解决乃是中国法制史上著名的一项实践,至今也有着其影响:《春秋》决狱。